各位好,最近家里卖了旧房子
尚未完成点交过户(买方只先付两成订金)
原本想说 方便买方可以先请设计师或者自行入内做设计规划
我们接受房仲的建议把钥匙留给房仲
但也清楚讲明屋内的东西不要去动,我们会在交屋前自行整理挑选与清除
房仲也答应了,并且允诺到时候会陪同买方入内
但就在昨天,我们接到邻居的电话,说有人在搬东西
今天家人回去看的时候,发现里面全部都被搬空了
也把固定的系统橱柜等等全部拆除
母亲又生气又难过,觉得里面东西都是我们的回忆,且当初也都交代过房仲
不可以动里面的物品也不能先施工,有需要提前可以跟我们说一声,我们都愿意配合
想请问各位,像这样的情形我们该如何处理?是否可索赔或者诉诸法律?
1.对于买方的保证金,我们是否能没收?
2.对于买方这样的行为,是否可提出告诉?是要提出损害赔偿还是告窃盗?
或另有法条可用?
3.对于房仲没有履行承诺,陪同买主入内,是否也能追究责任?
4.或者另有其他建议?
各位抱歉,对于这方面我们实在外行,在此请教各位版友。谢谢大家的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