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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考虑拿掉收费限制
【潘姿羽╱台北报导】
内政部规定房仲服务费不得收超过6%,市场则多以卖方4%、买方2%收取服务费。
官员表示,直接订定收费标准曲解自由议定报酬的立法精神,并不鼓励,但政府只说会加强督导,2012年提出的“分级累退制”收费也无疾而终,26岁民众陈声浩批评:“房市政策都雷声大雨点小。”
上限非固定额度
内政部指出,虽然有规定服务费标准不得超过6%,但6%并非固定收费额度,业者应依各案情况作调整,但现况却是业者固定按成交价金向卖方收取4%、买方收取1%ﴲ%的报酬,更有少部分业者宣称6%是主管机关规定费率,混淆民众视听。
“我们会持续讨论,级距式收费、维持原标准或拿掉收费限制都有可能。”
内政部地政司副司长王靓琇表示。51岁民众刘湘醴则认为,房子已经很贵,政府上限订6%太高了,钱都被仲介赚走,“总共3%还差不多。”
不过东森房屋行销处副理沈剑秋说,虽仲介公司多有规定买方、卖方的服务费收取标准,但议价情形普遍,民众也常以酌减服务费作为议价筹码。他表示,除了部分直营品牌规定较硬,加盟体系服务费都可以再磋商,而且房仲经手高总价物件时,也不太会收足6%服务费,以免造成买卖双方太大负担。
沈剑秋认为,政府订定上限即可,让业者自由竞争,对消费者也更有利。
房地产专家Sway认为,民众都知道服务费可议价,现行规范没问题,倒是政府对仲介少有惩处机制,应针对房仲遭民众提告且败诉的案例列入修法方向,才能确保交易安全。
心得:
默默努力的乡民们,
大家的努力政府听到了!!
不需上街、不需冲突、
不用风吹雨淋日晒,
不分蓝绿,
地不分东西南北
人不分男女老幼
你只需要email
写Email给行政院长
写Email给监察院长
“政府必须依法行政!
仲介费巨额天价早已被纠正!
行政机关应立即处置!
停止政府的行政怠惰!”
写信给江宜桦:
http://www.ey.gov.tw/iFrame.aspx?n=AECF4944E45594DD
你只需要拿起鼠标,
复制贴上上面“ ”内的文字
信件越多,新闻越多,
政府的压力越大!!
不要管太阳花或康乃馨了,
你先管好自己将来住哪吧!!
不要管割阑尾还是除绿霉了,
你先清除收费天价仲介费的房仲吧
拿起你的鼠标,
对抗垫高房价的房仲,
岛屿天光之前,
先点亮你自己的房间吧!
You need yourself.
自己什么都不作,
就不要再抱怨低薪又高房价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