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囤房夫妻自住限1户
2.内容:
【林巧雁、陈莹欣╱台北报导】非自住房屋税最快明年提高,囤房民众要多缴税!《房屋
税条例》修正案即将拍板,财政部长张盛和昨天表示,非自住房屋定义还没订出来,但他
初步构想是夫妻必须只有一户,给直系亲属住的房屋,也可算自住,旁系则视为非自住,
未来会有总户数限制。夫妻婚前若各有一户房,可不受一户的限制,避免“婚姻惩罚”。
立法院四月二十三日修正《房屋税条例》,将非自住房屋税由百分之一点二提高至最低百
分之一点五、最高百分之三点六,各地方县市此税率间,自订持有非自住屋累进税率。
“有钱人不痛不痒”
财政部拟于五月二十三日前,提出自住与非自住房屋区分标准,新制最快今年通过,明年
报税时适用,按张盛和心里盘算的标准估计,至少四十万户会受到影响。
张盛和正在研究总户数的限制,他反问媒体,多少户较合理?依张盛和想法,夫妻仅能算
一户自住,若买给父母或成年子女,只要有自住事实,即使没有过户,也可算自住,“买
给未成年子女则算是自己的投资,不算自住屋。”
他说,旁系亲属若也算自住就太浮滥了,不过会考量特殊状况,比如夫妻婚前各有一户,
不能叫他们卖掉,因这样会变成“婚姻惩罚”,但将有总户数限制。至于总户数上限为多
少?张盛和仅说,还在征询各界意见。
立委赖士葆认为,第四户才算非自住,标准太宽松!德明财经科技大学不动产投资与经营
学位学程副教授花敬群则说,房屋税提高对民众影响不大,打房效果也有限。以台北市市
价二千万元的公寓来说,房屋评定现值仅六十至七十万元,估计一年要多缴的房屋税约六
千到七千元,顶多一万元,“对有钱人来说,不痛不痒。”
“现值评定应提高”
至于自住与非自住的定义,花敬群认为,只要有居住事实,真的有很多子女,就算五、六
户也可算自住,未必要限制总户数,定义也可以更复杂,比如每人超过三十坪视为非自住
屋。
台北商业技术学院财税系副教授黄耀辉则说,房价涨到很多人买不起,代表投资客囤积房
屋,他赞成非自用房屋应课较重税负,房价才会趋于合理,区分自用、非自用税率是有必
要的。他指出,除了税率以外,房屋评定现值也应提高,现在的房屋评定标准,三十二年
来都没有调,不合理。
“逼人离婚再结婚”
已婚的Joyce认为,“现在不少夫妻因工作关系分居两地,政府应允许夫妻拥有两户自住
屋较公平。”
娘家在高雄的江小姐也说:“中南部房价较低,就算买了三、四户,总价还不见得买得起
一户台北市四、五十坪的房子,这种认定方法很难令人认同!”甚至还有网友嘲讽,夫妻
只能有一户自住屋,是要逼人家先离婚再结婚吗?
不过财政部官员说明,中南部因房屋评定现值低,乘上房屋税后的金额也较低,而台北市
未来订的累计税率也会较高,缴的税会较多,不会不公平。
财长:北市已跌5%
政府近来打房频出招,果真让房市价量都下修,张盛和指出,根据他看到的最新资料,台
北市房价下跌百分之五,新北市下跌比百分之五少,方向是下修的,对预期心理很有帮助
,“房价缓和下修是好现象,下跌速度不会太快,慢慢消风,不会有泡沫,有下修很值得
高兴。”
自住屋与非自住屋新规定表
◎目前规定
.个人自住屋区分为自住或非自住
.实务上均以1.2%税率,课征房屋税
◎修法新规定
.授权财政部定义自住与非自住
.自住屋房屋税率维持1.2%
.非自住屋房屋税提高至1.5%~3.6%
.各地方政府可自订非自住屋囤房的累进税率
◎自住屋定义
.财政部5月23日前提出自住与非自住标准,全国适用
.财政部长张盛和初步构想,夫妻仅一户房屋适用自住屋税率(若为婚前各自购买,可视
为自住)
.买给直系血亲(父母亲与成年子女)可算自住屋,旁系不算
.将有总户数限制
◎修法进度
.立院已初审通过
.最快今年通过实施,明年可开征
◎可能影响户数
至少40万户
资料来源:苹果《采访》整理
3.心得或感想:
苹果头版居然没人PO 来PO一下
不过感觉对于房价 效果并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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