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出售豪宅 实价课税

楼主: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4-04-30 21:43:27
1.来源连结:
http://ppt.cc/asYp
2.内容:
今年五月报税,“财产交易所得”项目中的“售屋交易”将新增适用“豪宅条款”,去年
售出“豪宅”的纳税人,今年一律采取实价课税,如果“豪宅”的成本无法举证,国税局
将会迳行推估,以售价的15%做为交易“所得(获利)”。
依据财政部规定,“豪宅”指的是台北市、新北市双北地区交易总价8千万元以上的房地
产,以及其他地区总价超过5千万元房地产;总价达到上述标准的房地产买卖,必须适用
“豪宅条款”报税。
据了解,目前不动产交易所得有两种申报方式,原则上采取核实课税(即实价课税),赔
钱可扣抵,若是成本或售价无法举证,则依据房屋评定现值的一定比率,推计售屋所得。
由于房屋评定现值低于市价,一般来说,除非是赔钱卖房产,否则多数纳税人采取“房屋
评定现值”申报,比较省税。
今年起,财政部扩大实施实价课税,去年出售“豪宅”一律实价课税,若举不出成本,就
以房屋售价的15%来推计交易所得。
值得注意的是,房地产交易包括土地与房屋,而房、地课税方式不同,土地交易所得免税
,因此,国税局推估豪宅所得时,会先扣除土地的部分。
也就是说,先算出“房地比”后,再以房屋售价的15%来推计所得,并入综所税课税;坊
间一般“房地比”约3比7,即房屋部分的售价约占总售价的3成、土地占7成。
国税局强调,房屋交易所得原则上都要核实课税,若国税局只掌握到豪宅的售价,就按豪
宅房屋售价的15%来推计课税。非豪宅且成本及售价都无法掌握下,才用房屋评定现值与
推计所得标准来报税。
财政部表示,今年台北市售屋所得标准分2区,符合台北市政府“高级住宅”定义的房屋
,售屋所得标准为48%,其他则为42%。其他县市按地区分级,售屋所得标准最低8%,最高
33%。
例如,春娇去年出售位于北市、房屋评定现值100万元的房子,根据42%的售屋所得标准
,推计所得为42万元,这42万元就要纳入5月综所税中来申报缴税。依税率5%至40%来计
算,春娇今年售屋所得税要缴2.1万元至16.8万元。
3.心得或感想:
应该全民一体适用啊,这样没有违反平等原则吗?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4-30 21:54:00
违法的事哪敢一体适用
作者: spmark (这就是幸运)   2014-04-30 21:57:00
课税不需要法律背书吗?可以行政部门说要课就课?
楼主: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4-04-30 22:02:00
财产交易所得税本来就应该是实价课税吧,
作者: playhome (重生)   2014-04-30 22:03:00
简单讲,民气可用,反正等败诉或被宣告违法违宪已经是下任总统的事了
楼主: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4-04-30 22:03:00
房屋评定现值是用来算契税,以前无法查核实价才拿来算所得税
作者: Jason8051 (nostalgic)   2014-04-30 22:15:00
会怕就好
作者: Caitsithdx (樱花飘落的速度)   2014-04-30 23:35:00
只会说啦,这法案选举前铁定出不来
作者: ru04hj4 (纯朴乡下人II)   2014-04-30 23:40:00
核实课税一直都在 只是以前很少用
作者: ru04hj4 (纯朴乡下人II)   2014-04-30 23:41:00
如果能证明赔钱卖就不用缴了
作者: seelove (加油吧!!)   2014-04-30 23:45:00
其实用房地比推算,再乘以15%这算法,跟之前评定现值申报比仅高出一些税而已,跟真正核实仍差距颇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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