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不为容积奖励” 文萌楼屋主不想卖

楼主: shhsu (shhsu)   2014-04-17 18:59:12
1.来源连结:联合新闻网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306674
2.内容:
“不为容积奖励” 文萌楼屋主不想卖
2014/04/17
【联合报╱记者庄琇闵/台北报导】
市定古蹟文萌楼并入都市更新,长期在文萌楼从事性工作者权益运动的“日
日春协会”,昨在都更公听会中提出,为避免古蹟沦为投机客获取容积奖励
的工具,要求文萌楼画出都更范围。
该建物刘姓屋主委由妻子出席公听会,表示不愿出售建物,为避免外界质疑
,她将提文萌楼画出都更范围。
文萌楼土地所有权属台湾银行,地上建物所有权于2011年由刘姓屋主买下,
并要求原本租用的日日春协会迁移,双方对簿公堂,一、二审日日春皆败诉

日日春协会4月初起发起千人连署提案, 提出文萌楼因性工作与抗争历史被
指定为古蹟,要求北市府依文资法征收或接管文萌楼。若文萌楼最后未捐赠
为公益设施,要求将文萌楼画出都更范围,避免额外容积奖励,让古蹟沦为
投机者图利工具。该项连署至今已有600多人响应。
日日春协会估算,刘姓屋主以330万元买下建物并与地主台银签租约, 若以
屋主身分参加都更,可分配到15%至25%的权利价值,以市价60万元计算,约
可分到1500万至2500万元。若他再捐赠文萌楼作为公益设施, 可获188坪容
积奖励,加上修复古蹟,最高可达240坪,市价上亿元。
刘姓屋主妻子昨天表示,当初并不是为了古蹟都更的容积奖励而买下房子,
如果外界有疑虑,她希望将房子画出都更范围,自行修复维护古蹟,未来无
偿供公众使用。
都更案建商“圣得福建设”执行长洪正雄表示,多次与刘姓屋主协商,希望
以1000万元买下刘的房子,再捐赠给北市府,但屋主仍不同意。
洪正雄说,若文萌楼画出都更案范围,虽少了奖励容积,都更案仍可继续进
行,他希望刘姓屋主可以放开心胸,让都更案顺利推动。
3.心得或感想:
无。
作者: taiwan81903 (小马)   2014-04-17 19:06:00
一千万 V.S. 一亿 屋主当然不答应阿~~
楼主: shhsu (shhsu)   2014-04-17 19:09:00
划出都更范围就没有一亿了吧?
作者: casko (^(oo)^)   2014-04-17 19:27:00
那可以画到另一个都更范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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