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源连结:
http://www.cna.com.tw/news/acn/201404060245-1.aspx
2.内容:
(中央社台北6日电)中国大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公布,北京、上海、深圳、成都、
黄石、淮安6个城市明确被列为全大陆共有产权住房试点城市。
综合大陆媒体报导,“共有产权房”,是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购房时,可按个人与政
府的出资比例,共同拥有房屋产权。
共有产权房自2007年起在江苏省淮安市进行试点,此模式已经在江苏省其他地区推广。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说,共有产权房降低购房门槛,也缓解政府的融资困
难,非常值得在大都市推广。1030406
3.心得或感想:
这项政策请问大家,台湾该不该学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