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分次取得土地 逐笔申请优税

楼主: shhsu (shhsu)   2014-04-03 13:59:42
1.来源连结:联合新闻网
http://udn.com/NEWS/FINANCE/FIN10/8589059.shtml
2.内容:
分次取得土地 逐笔申请优税
【经济日报╱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2014.04.03 03:50 am
分年赠与土地后,若赠与土地符合自用住宅用地的优惠税率资格,切记取
得的每笔土地都要办理优惠税率申请手续,才不会被按高税率课征地价税

财政部表示,土地所有权人因财务规划所需,分次赠与取得同一地号的土
地,先取得的持分部分,如经核准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后取
得的持分部分,如欲适用自用住宅用地税率,仍应在每年地价税开征40日
前提出申请。
财政部指出,分次取得的土地适用优惠税率,每笔均需经稽征机关核准,
才可以均按0.2%税率缴纳地价税。
财政部表示,每年地价税开征期间,常会有土地所有权人反映,其原持有
的土地及房屋,已分次登记赠与给配偶或子女,第一次登记赠与后,亦已
申请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税,房地确实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规定,
却因后续赠与登记漏未提出申请,结果反要按一般用地税率课税。
财政部提醒纳税人,分次取得的土地,若要按自用住宅用地税率课征地价
税,需在每年的9月22日前提出申请。
3.心得或感想: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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