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政部订定之“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
(法源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
阿陆来台湾“投资经营管理”属“专业活动”,应适用该许可办法。
复依据该办法之附表三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专业交流申请资格应备文件及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审查权责表”
(http://ppt.cc/JQ4t ),
其中第三点投资经营管理部份即提及,
(甲类)阿陆在台设立办事处者,于设立登记后,该负责人得申请来台从事经贸活动,
投资金额二十万美元以上者,得申请二人。
(乙类)设立办事处后,已实行投资金额三十万美元以上者,
得申请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一人,
其最低资格要求仅要
1.具学士学位并有二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
2.或具有专业技术持有证明文件,并具五年相关工作经验者。
以上即所谓投资30万美元即可让陆资3人来台的法规依据
(此处仅以门槛最低者讨论)。
其中的关键在于,
陆资在台设立办事处之前提要件为符合
经济部订立之“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http://ppt.cc/qUML )
而两岸服务贸易协议通过后,
台湾依据协议的第4条规定,有义务放宽“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业别项目”之限制。
换句话说,随着协议中开放项目的增加,台湾相应的必须放宽自身法规的限制,
陆资要来台设立办事处之可能性也随之增高,陆人入台之可能性也因此增加。
接下来的两个问题是:
1.陆人入台后可在台湾居留多久?
政府对此的说法是,只给予签证1年(http://ppt.cc/jxU4 ),
此说法之依据应该是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之附表一:
大陆地区人民经许可进入台湾地区之活动事由及停留期间一览表。
(http://ppt.cc/JQ4t )
然而,不论是1年或5年,以目前法规来看,
只要有设立办事处之事实,期满后要再次申请入境应该不会有什么问题。
职故,服贸形式上虽非开放移民,但实质上应可达到长期居留之目的。
2.来台的人数应如何计算?
若按照前述的
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专业交流申请资格应备文件及目的事业主管机关审查权责表来看,
投资20万美元陆资似乎只能来2人。
然而依据大陆地区人民进入台湾地区许可办法第37条规定,
大陆地区人民申请进入台湾地区从事专业交流,得同时申请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同行。
再根据移民署大陆地区人民来台从事专业交流线上申请须知 (http://ppt.cc/CVpV ),
同(随)行之配偶、未成年子女及直系尊亲属,发给与申请人相同之证件类别及停留天数
。
所以,投资20万美元真的只能来2人吗? 答案似乎必须打上一个很大的问号。
※ 引述《shhsu (shhsu)》之铭言:
: 引文恕删。
: 我把我看到的部份文章贴上来,给版友参考。
: 一.服贸协议 十大谬误报你知
: 来源:联合新闻网
: 网址: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561080.shtml
: 摘要第四点:
: 四、服贸协议开放大陆投资移民?影响500多万劳工?
: 答:服贸协议彼此没有开放就业市场,也不涉及移民的问题。
: 外界举例一家餐厅,爸爸挂名老板、妈妈是厨师、儿子是会计,就可全
: 家移民到台湾,这是错误认知。
: 事实上,要申请以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身分来台,必须该餐厅在台投资
: 30万美元以上,且最近1年或前3年平均营业额必须达新台币1000万元以
: 上才能申请, 且主管或专业技术人员应具备硕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
: 经验,或具有专业技术证明且具5年相关工作经验才行, 且一旦被解聘
: 即须离台,不能留在本地找别的工作,绝非有20万美元就可以全家移民
: 。
: 二.关于媒体报导“服贸假投资真移民”的回应
: 来源:ECFA官网
: 网址:http://www.ecfa.org.tw/ShowNews.aspx?id=794&year=all&pid=&cid=
: 转贴内文:
: 关于媒体报导“服贸假投资真移民”的回应
: 2013/12/03
: 有关本(12月3)日自由时报报导“服贸假投资真移民 黄昆辉:台湾将成新疆”
: ,本部特回应说明如次:
: 有关自由时报及台联党黄昆辉主席所称“一旦服贸协议生效,台湾至少有一千
: 种行业、一千万人民工作权受影响,将有超过一百万中国大陆人士移民来台,
: 失业率更高”等语,系以夸大不实数据误导人民,完全没有事实根据。
: 服贸协议我方市场开放承诺如换算为“中华民国行业标准分类”,我方共计开
: 放190项服务业别,其中161项为目前已开放的行业,仅新增开放29项,怎会有
: 上千种行业受影响?
: 查行政院主计总处公布资料,98年服务业部门受雇员工人数为352万人,本(102
: )年9月服务业部门受雇员工人数为385万人,服务业的就业人数呈现增加趋势
: ,显示自98年6月政府开放陆资来台投资迄今,未影响服务业就业机会, 怎会
: 有一千万人民工作权受影响?
: 何况服贸协议及我国现行法规都没有开放中国大陆劳工来台工作,更没有开放
: 移民。反对服贸协议人士所宣称的我方模式四承诺或者关于陆资投资人、经理
: 及专家来台的规定,都是我方现行的规定,没有放宽。依据内政部移民署统计
: ,目前在台从事投资管理及跨国企业内部调动之中国大陆人士仅787人, 又怎
: 么可能会有超过一百万中国大陆人士移民来台?
: 三.政府有没有开放陆资来台投资移民或投资居留?
: 来源:ECFA官网 问答集
: 网址:http://www.ecfa.org.tw/ShowATSFAQ.aspx?id=46&pid=7&cid=26
: 转贴内文:
: 政府有没有开放陆资来台投资移民或投资居留?
: (一)没有。内政部移民署第1年只会核发1年效期多次入出境许可证给陆资公司
: 派遣来台工作的陆籍人士,第2年起,只有正常营运且营业额达新台币1千
: 万元以上的陆资公司陆籍员工,才能重新申请换证,并不是无限期给予入
: 出境许可证之展延,更非开放陆资来台投资移民或投资居留,媒体报导与
: 事实严重不符。
: (二)我国目前开放外国人来台投资移民,门槛为投资金额新台币1500万元以上,
: 并创造5人以上就业机会满3年,依据内政部统计,截至本年6月底为止,计
: 核准3案(美国、加拿大、韩国)、共计11名外国人来台投资移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