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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 richman:阳台加窗为什么不违法???请教请教 03/19 11:05
: → kuma660224:应该是有违法,除非很久以前就有窗。 03/19 12:24
: → kuma660224:太老的,就跟民国80年违建一样不予处理。 03/19 12:25
: → kuma660224:但是现在新做的应该都算新违建。 03/19 12:26
: 嘘 q135q135:阳台加窗不违法??好专业哦...哈~ 03/20 00:02
阳台加窗本来就不违法
查清楚再来
http://www.twce.org.tw/info/%E6%8A%80%E5%B8%AB%E5%A0%B1/475-1-4.htm
台北市新领建造执照阳台加窗将依法查报拆除
台北市新领建造执照阳台加窗将依法查报拆除
﹝本报讯﹞台北市政府基于公共安全及市容观瞻考量,自民国95年1月1日
起,新领得建造执照之建筑物,未经检讨容积率并申请建筑许可,而擅自
于阳台加窗者,将予以查报拆除。但对于94年12月31日以前所核发的建造
执照,则仍依照“台北市违章建筑处理要点”第10点之规定,阳台上加装
窗户且外墙未拆除者,暂免查报。
台北市工务局建管处表示,建筑物阳台系依照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
编所留设,部分可免计入建蔽率及容积率。内政部曾于民国63.11.20.函释
,表示仅在阳台上加装窗户,而未将原有外墙拆除者,可不必申请建造执
照,但该函释于民国91.9.3.经内政部公告废止,为此,台北市也将一律禁
止阳台加窗。若民众自行于阳台上加装窗户,将视同新违建,依法应予以
查报取缔。
建管处同时指出,建造执照为94.12.31.以前者,只要阳台与室内空间之间
区隔之外墙未拆除,则其阳台上加装窗户,仍依以往之处理方式,暂免查
报。另针对防盗铁窗,只要其净深在50公分以内,且面临道路或基地内通
路侧留设有效开口者,即使建造执照为95年1月1日以后者,仍依以往处理
方式免予查报。
建管处呼吁市民于购屋时应特别加以注意,以维护自身权益,避免造成购
屋纠纷。
以原PO案例很明显,取得建照绝对是95/1/1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