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小弟在这边请教一下。
目前有一户已经在去年底完成交屋手续,但是房子还有瑕疵(油漆,门..)未完成
不算大问题,而小弟这边也扣著最后5%的尾款没有付清,且上述瑕疵直至上周也未
完成,(但是拖了三个月已经让我火大,还有各种联系不上,种种差劲服务先不提)
然而,今日建商打来催缴尾款...
但,询问之后得知,还有一片木门因为伤痕换新还没装好。
因此跟建商表示,只要装好了,我就付尾款;
但是建商说交屋程序已经完成,目前是走维修程序;
若再不付尾款将会由公司寄信(存证信?)催缴。
因为没有达成共识,争执了一下没有结果。
想请问,如果坚持全部完工才付尾款,是否会有法律上的问题?
感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