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提到两点 囤积是犯罪 及 涨价归公
1.囤积米等所谓民生必需品
除非是战时或其他非常时期 否则一般国家在竞争法/反托拉斯法/公平法
并没有规范所谓囤积违法 除非涉及垄断或联合行为 才有规范必要
换句话说 这是单纯市场机制问题
新闻上看到的查处囤积只是政策宣示
囤积米粮很难被认定垄断或联合 房价高则更难了
这种说法贻笑大方
想也知道 没米吃会饿死 没房住会冷死
但是 卖米的那么多 没有被垄断的话哪会买不到?
房子那么多 没有垄断哪会买不到 台北市大安区的房子你当然买不到 但是你不会冷死
因为你可以买板桥 买不起买新店 买不起买土城三峡 买不起买淡水 买不起买瑞芳
再买不起用租的 市场没有造成你生存困难 除非你只吃高价米 只住大安区
2.以上是违法公平竞争问题 声称应涨价归公是另一个问题
国父遗教只是精神 没有拘束力
这是没学过经济学的国父的主张
房地产涨价归公是违反经济学常识的
因为几乎违反所有权私有 造成土地无法依市场有效利用
且无法处理跌价归谁的问题
建议常提到涨价归公的朋友了解一下经济学 除非我国经济改采共产主义
※ 引述《Dialysis (Chiquitia)》之铭言:
: 我虽然希望房价跌,但我其实不太懂针对"高房价"这三个字,要抗议什么?
: 台北市中心某处房屋,每坪一百万元,
: 不就是表示有某A开价100万,然后某B买单吗?
: 这是买卖行为,双方你情我愿,然后,才会有这样的价格,
: 针对这个最后的结果,有什么好抗议的?
: 要抗议,也是针对特定的政策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