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屋签约后反悔 判付全额仲介费
2013年11月25日12:38
【刘昌松/台北报导】台北市颜姓妇人前年委托永庆房屋以1亿2千万元出售名下不动产,
最后以9千多万元签约售出,但颜妇在签约后隔天就反悔,并拒绝支付永庆房屋仲介费,
最高法院认定签约已完成,即使最后没成交,颜妇也应付仲介费用367万元定谳。
颜妇主张,委卖契约载明仲介服务费应为卖价的2%,且当初曾和买家达成协议不卖屋了,
房仲不应要她支付这么高的仲介费用。
但高院认为,仲介委卖契约上的2%仲介费栏未被勾选,反而是卖家和永庆房屋另外签了一
份367万元的服务费确认单,而这个金额并未超过“不动产仲介经纪业报酬规定”中,房
屋价金6%的标准,既然永庆房屋事实上已经成功仲介买卖,并由买卖双方签约,颜妇就应
支付约定的服务费,判她败诉定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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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得:
超爽的,硬起来就对了,孙董再不硬我会怀疑他的...
当签约签的是假的就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