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网络流传的最新型态房屋诈骗是真的吗?

楼主: coolper (维欣)   2013-11-06 16:09:38
如果说你的房产权状、身分证件、甚至印鉴证明都好端端的锁在银行保险箱,既没被偷走
甚至从来都没见过光,房子有一天却被骗走过户到别人名下,你相信吗?最近我听闻一种
新的诈骗手法,甚至有朋友差点被以此模式诈骗,不由得让人感到发毛。
诈骗化身房客 小心多年新血付之一炬
台湾的房产登记制度是世界有名的,不仅官方设立地政事务所处理房产移转登记事务,土
地法也规定“登记有绝对效力”,代书业甚至就是为房产移转登记的繁琐与严谨而生的行
业,地政机关甚至有“地政基金”救济可归责于公部门的登记错误,那诈骗集团要如何将
房产硬生生的骗走?
我来讲一个故事,你有一间在精华地段价值3000万元的房屋,经过多年努力,房贷也清偿
完毕,正在出租中,为了节税,你将户籍设在该房屋,有天来了一个人,毫不杀价又付现
的租了你的房子,你还开心的去吃大餐庆祝,结果这个房客前二三个月还正常付房租,之
后就开始没付房租,打电话也找不到人,你感觉有异前往查看时,发现房子已经是别人在
住,对方说这房子是他刚跟仲 介买的,还拿出有对方名字的所有权状,你去查证,发现
房子真的过去到别人名下,原来的房客却人间蒸发,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个 房客甲 君住进去的那一刹那就开始诈骗的程序,他先伪造一张有你签名面额
5000万元的本票,然后向地方法院申请“本票裁定”,此时,地院会发一个双挂号到你户
籍地址,问你有没有欠甲君5000万元,不过双挂号来时,当然你收不到,代你收信的 却
是甲 君,10~14天后,法院得不到你的回答,便认为你“默认”有欠甲君5000万元,于是
发给甲君“本票裁定确定证明书”,甲君拿着这个证明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你这间
不动产,这时法院又会发双挂号到你户籍地址,告知你的房子将被拍卖,同样的,信又被
甲君收走,你还是不知道。
正式法拍时,第一拍通常都会流标,此时,甲君就趁流标时,向法官表示愿意“以债权人
身分承受”,用你欠甲君的5000万元债务“抵缴”价值3000万元的房产,甲君不花一毛钱
取得了法院发的“不动产权利移转证书”,并依现行规定,单独到地政事务所过户给自己
;之后,甲君再速速的委托不知情的仲 介卖出,得款后远走高飞。这时或许你仍不知房
子已经被骗走,各式证件也都好端端的没被动过。
该如何预防?这个诈骗伎俩的最重要环节,就是你的户籍要设在出租的房屋,而歹徒得拦
截到法院寄给你的挂号信;因此,当你非得因为节税或其他原因而要将户籍设在出租房屋
中时,切记一定要有信得过的人替你收信;否则等歹徒取得本票裁定后,不知情的你又拖
过了法律给的抗告或确认之诉时限,就很难阻止后续的程序了。
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也太容易了,房东人人自危...
作者: amx002 (不騙你..我是好人喔)   2012-01-06 16:10:00
实际上是没听过 但是他的方法是可能的 很多重大通知
作者: amx002 (不騙你..我是好人喔)   2012-01-06 16:11:00
没有收到 导致罚款 之前有个遗产税罚金 就是这样
作者: Ashfield (Ashley)   2012-01-06 16:18:00
好像恐怖故事= = 房仲跟买家也都是善意的第三人 那...
作者: thirteenflor (13楼)   2012-01-06 16:24:00
是真的~讨债集团的手法之一,没想到被拿来诈骗
作者: annaya (hanhan)   2012-01-06 16:26:00
这文章的出处?
作者: ujma (入云龙)   2012-01-06 16:39:00
没这么简单巴 不过这是创新商业模式
作者: ujma (入云龙)   2012-01-06 16:40:00
这问题恐怕要CALL一下骷髅怪和帅过头来评评看
作者: Narusawayui (鸣泽唯)   2012-01-06 16:41:00
法院都不用找到当事人就能发移转证书给甲君喔..恐怖
作者: veru (ccc)   2012-01-06 16:42:00
去过户给自己的时候,就必须秀出自己的身分,这个人一定追得到
作者: ujma (入云龙)   2012-01-06 16:45:00
一间房子耶 还有土地 怎可能这么简单
作者: thirteenflor (13楼)   2012-01-06 16:48:00
不简单喔 这整个时间要花上大半年
作者: thirteenflor (13楼)   2012-01-06 16:49:00
住大楼的法院来查封的时候应该就知道了 除非你和总干事有过节。官司看起来是会赢 只是房子只能打赢才能要
作者: thirteenflor (13楼)   2012-01-06 16:50:00
回来。一般讨债用这招 是要防脱产而已
作者: antiyahoo (漫漫长路万宝路)   2012-01-06 16:54:00
你的邻居不会告诉你?可想而知......
作者: tsaicy (网中人)   2012-01-06 17:23:00
法院如果户籍与通讯地址不一样,两边都会发阿
作者: landagent (帅过头)   2012-01-06 17:27:00
可以估哥一下,这是真的发生过的事情,房子没借钱要设定
作者: Jayan (   )   2012-01-06 17:40:00
在学校旁听民法课的时候 老师有说过这个例子 真实存在
作者: Jayan (   )   2012-01-06 17:41:00
老师给的建议是 假设夫有A房出租 妻有B房自助 那夫就设籍在B
作者: Jayan (   )   2012-01-06 17:42:00
妻设籍在A 这样可以省A的房屋税 也可以收到丈夫的信
作者: ujma (入云龙)   2012-01-06 17:46:00
防弊方法 不要缴完贷款
作者: s910443tw (CHUBBY)   2012-01-06 19:26:00
如果有贷款怎么办~银行那边会通知我吧??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2-01-06 19:58:00
我所知道的是这样,你可以去LAW
作者: k945 (半残阿宅 in 竹科)   2012-01-06 20:46:00
没收到就默许你觉得有可能吗?
作者: k945 (半残阿宅 in 竹科)   2012-01-06 20:47:00
双卦号没签名能收吗?签别人名字或是签你名字就先伪造文书了
作者: mecca (咩卡)   2012-01-06 20:52:00
人家都要骗你的房子 伪造个文书又有何妨?
作者: thirteenflor (13楼)   2012-01-06 21:20:00
法律可以去查 送达 他不管你本人有没有拿到
作者: aaagang (我...)   2012-01-06 21:26:00
本票那段我不太信,他大可也不用复制你的签名
作者: sam197665 (东哥)   2012-01-06 21:48:00
没错,所以没贷款也要设定,之前信义区土地也差点被骗走,是另一种方法
作者: sam197665 (东哥)   2012-01-06 21:50:00
身份证还没换新的时候,先诈出身份证,再诈出权状,再诈买家,没设定很危险。
作者: dekiny325 (小平头)   2012-01-06 22:08:00
以前电视新闻有报导过 发生在北市
作者: s910443tw (CHUBBY)   2012-01-07 09:18:00
基本上有贷款银行有设抵押的就不用怕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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