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你的房产权状、身分证件、甚至印鉴证明都好端端的锁在银行保险箱,既没被偷走
甚至从来都没见过光,房子有一天却被骗走过户到别人名下,你相信吗?最近我听闻一种
新的诈骗手法,甚至有朋友差点被以此模式诈骗,不由得让人感到发毛。
诈骗化身房客 小心多年新血付之一炬
台湾的房产登记制度是世界有名的,不仅官方设立地政事务所处理房产移转登记事务,土
地法也规定“登记有绝对效力”,代书业甚至就是为房产移转登记的繁琐与严谨而生的行
业,地政机关甚至有“地政基金”救济可归责于公部门的登记错误,那诈骗集团要如何将
房产硬生生的骗走?
我来讲一个故事,你有一间在精华地段价值3000万元的房屋,经过多年努力,房贷也清偿
完毕,正在出租中,为了节税,你将户籍设在该房屋,有天来了一个人,毫不杀价又付现
的租了你的房子,你还开心的去吃大餐庆祝,结果这个房客前二三个月还正常付房租,之
后就开始没付房租,打电话也找不到人,你感觉有异前往查看时,发现房子已经是别人在
住,对方说这房子是他刚跟仲 介买的,还拿出有对方名字的所有权状,你去查证,发现
房子真的过去到别人名下,原来的房客却人间蒸发,这是怎么回事?
原来这个 房客甲 君住进去的那一刹那就开始诈骗的程序,他先伪造一张有你签名面额
5000万元的本票,然后向地方法院申请“本票裁定”,此时,地院会发一个双挂号到你户
籍地址,问你有没有欠甲君5000万元,不过双挂号来时,当然你收不到,代你收信的 却
是甲 君,10~14天后,法院得不到你的回答,便认为你“默认”有欠甲君5000万元,于是
发给甲君“本票裁定确定证明书”,甲君拿着这个证明书,要求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你这间
不动产,这时法院又会发双挂号到你户籍地址,告知你的房子将被拍卖,同样的,信又被
甲君收走,你还是不知道。
正式法拍时,第一拍通常都会流标,此时,甲君就趁流标时,向法官表示愿意“以债权人
身分承受”,用你欠甲君的5000万元债务“抵缴”价值3000万元的房产,甲君不花一毛钱
取得了法院发的“不动产权利移转证书”,并依现行规定,单独到地政事务所过户给自己
;之后,甲君再速速的委托不知情的仲 介卖出,得款后远走高飞。这时或许你仍不知房
子已经被骗走,各式证件也都好端端的没被动过。
该如何预防?这个诈骗伎俩的最重要环节,就是你的户籍要设在出租的房屋,而歹徒得拦
截到法院寄给你的挂号信;因此,当你非得因为节税或其他原因而要将户籍设在出租房屋
中时,切记一定要有信得过的人替你收信;否则等歹徒取得本票裁定后,不知情的你又拖
过了法律给的抗告或确认之诉时限,就很难阻止后续的程序了。
这到底是不是真的?如果是真的,那也太容易了,房东人人自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