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年前买房,房贷500万,其中200万一般房贷,300万政府优惠房贷,
200万一般房贷已还清,300万优惠房贷剩170万未还,手头现金180万,
因有换屋需求,2000万预售屋106年中完工,在新北市央行管制区,
家人建议先卖后买,免得被央行打到,但要另租屋近4年,所以考虑先买后卖。
想这样操作:
手头现金不还房贷,当预售屋签订金,
之后预售屋随工期付款,使用旧屋原房贷500万元额度下再向银行借出来,
Q1可以这样操作吗?利率会跟原本一样?计收手续费?
预售屋完工前旧屋准备出售,如较入住新屋前售出,与买方打合约回租到迁至新屋,
新屋剩余款向银行申请房贷,必要时(ex旧屋卖不顺利)申请宽限期2年只还利息。
Q2旧屋是我的名字,新屋是老公名字,这样新屋贷款成数与利率会被央行打到吗?
Q3夫妻合计月薪12万,完全没有长辈金援,
旧屋现在市价1000万,我们有能力负担2000万元预售屋吗?
以上问题请教,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