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源连结:联合新闻网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8092618.shtml
2.内容:
卖屋没说常淹水 “隐瞒重大瑕疵”判4个月
【联合报╱记者何?荣/员林报导】
林姓女子以248万元买到3层楼透天厝,雇工铺木地板时,邻居劝阻,表明当
地容易淹水;她状告原屋主胡女和卢姓仲介。法官调查确认当地两年前才淹
过水,胡女隐瞒屋况重大瑕疵的资讯,昨天依诈欺取财罪将她判刑4个月,
仲介无罪。
彰化地方法院审理时,胡女否认故意隐瞒淹水,辩称她十多年前购买员林镇
这间透天厝后曾两度淹水,分别获得5000元、4万元淹水补助款; 她曾上网
查资讯,行政院内政部,写凶宅、海沙屋应告知买主,没包括淹水,所以当
年仲介也未告知,她自己摸鼻子认了。
林女因工作异动,去年委托胞弟到员林镇看房子,透过卢姓仲介看中静修国
小附近巷道的1间3层楼透天厝,谈妥屋款248万元。交屋后,她雇工装潢。
邻居探视时劝阻不要铺设木质地板,因为地势低,容易淹水, 前年7月淹水
超过50公分,大家都领到淹水补助款。
林女大惊,才知胡女卖屋前重新油漆,掩饰屋内的淹水痕迹,找胡女和卢姓
仲介理论,双方无交集;林小姐愤而提告两人涉嫌共同诈欺取财。
3.心得或感想:
买房子还是要多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