似乎几年前有人分享过,小弟根据较新的资料摘要整理:
1.所得与房价
房价是否合理,这问题在不同地方有着不同的答案,如果我们利用
房价/收入比例来计算,或许可以分析台湾在世界的情况,无论数
字如何看多与看空的人都有因此此篇也仅就别人的数据稍加整理分享。
而这比例的确愈高愈不好,只能说愈糟的数字是政府、商人、投机
客共业的结果,小老百姓能决定的并不多。
2.资讯
资料来源:全球房地产指南:http://www.globalpropertyguide.com
公式: (Price per square metre / GDP per capita)*100
*PRICE PER SQUARE METRE:
根据网站说明为该国家城市中心地区120平方米的公寓住宅价格。
*GDP PER CAPITA:人均所得,资料来源为IMF
3.摘要结果
以亚洲、北美与欧洲查询摘要如下:
国家 房价所得比 国家 房价所得比
印度 759.75 立陶宛 22.58
柬埔寨 319.50 意大利 22.17
中国 133.72 保加利亚 19.55
菲律宾 124.49 克罗地亚 19.47
俄国 120.20 瑞士 18.58
乌克兰 102.13 希腊 16.74
英国 80.05 马耳他 16.34
印尼 73.33 加拿大 16.20
泰国 62.14 匈牙利 16.17
香港 60.07 爱沙尼亚 15.94
塞尔维亚 45.78 瑞典 15.56
土耳其 35.75 斯洛伐克共和国 15.40
罗马尼亚 35.60 芬兰 15.32
马其顿 35.02 西班牙 14.00
韩国 35.00 斯洛文尼亚 12.22
新加坡 34.92 奥地利 11.34
法国 32.97 荷兰 10.60
台湾 32.94 爱尔兰 10.26
美国 31.74 葡萄牙 9.90
马来西亚 30.51 德国 9.64
波兰 29.15 塞浦路斯 8.93
日本 25.05 比利时 8.51
捷克共和国 23.55 丹麦 8.13
拉脱维亚 22.98 卢森堡 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