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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7/17 07:58
【经济日报╱记者陈美珍/台北报导】
特种货物及劳务税(奢侈税)初步检讨报告出炉,支持只修不废的改革方向,但建议应延
长课税年限、不分区课税,订定除弊条款,仿照星、港对非居住者与持有多栋房产者,再
购入房产时加课“额外奢侈税”。
学者建议奢侈税的改革方向,不应只限卖家,为了达到防止囤房炒作的目的,应将买家纳
入课税。特别是非居住者以及持有多栋房产者,在台置产或持有达一定数量的房产者,也
要缴付额外的奢侈税。
奢侈税在5月底时施行届满二年,财政部委托中华财政学会针对奢侈税改革提出研究报告
,昨(16)日由财政部长张盛和主持期末报告审查会议。财政部指出,初步检讨报告将做
为修法的政策参考,财政部预定8月将召开公听会,就奢侈税的修法方向凝聚社会共识。
报告指出,奢侈税只对持有二年以内即转手出售的非自用不动产课税,锁定的多数是靠贷
款投资房产的交易人,财力雄厚者多数禁得起“二年的禁售期”,因此认为,开征奢侈税
虽降低房市泡沫的风险,但未能完全让炒风平息,建议要让“口袋深的人”付出炒房成本
,必须延长目前仅有二年的课征期限。
报告也就现行奢侈税的课税死角提出“除弊”建议,包括仿照星、港经验,对于非居住者
购买不动产加课额外税捐。以香港为例,为抑制外地炒房客,非香港本地居民购买香港住
宅时,除缴付一般印花税,还要额外缴付15%的买家印花税。
至于非都市土地及农地目前非奢侈税的课征目标,学者亦建议,应一并纳入课税。
学者报告指出,奢侈税实施二年,已摆脱奢侈税施行前的“飙涨”情况,呈现量缩、价稳
的趋势。课征奢侈税也有助改善所得重分配,未施行前贫富差距的倍数约为6.16倍,施行
后,所得倍数减少为6.14倍。
奢侈税免罚门槛 调高
继调降特种货物及劳务税(奢侈税)首次查获逃漏的减罚倍数后,财政部也拉高奢侈税的
免罚门槛至5万元,即销售不动产短漏报金额最高不超过50万元者,漏税行为将完全不罚。
财政部指出,为符合实际现状,且基于小额漏税往往非故意,因此决定提高奢侈税的免罚
金额门槛为5万元,也就是说,出售持有未逾二年的不动产时,若短漏报交易金额约在33
万元(持有未逾一年即出售)或50万元(持有未逾二年即出售)以下者,因为按10%或15%
税率算漏税额均未超过5万元,即可免罚。
全文网址: udn房市情报 - 房市新讯 - 政策焦点 - 奢侈税拟对买方课税 并延长年限 http://money.udn.com/mag/house/storypage.jsp?f_MAIN_ID=414&f_SUB_ID=4054&f_ART_ID=293781#ixzz2ZGn7YhF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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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狠招打房都无效,台湾自然也是没在怕D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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