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跟房仲买投资客之屋所生之纠纷

楼主: pttnews (PTT新闻)   2013-06-05 15:03:01
※ 引述《landagent (帅过头)》之铭言:
: 例子:安坑某仲介.成交价220万元,不作履保,签约当天代书还问了银行,国**华。
: 问板桥的分行,问承办人员,贷款余额是多少,答:160万元,
: 所以,代书就把签约证的两成44万元交给屋主,因为,这是安全的,没有超过安全金额。
: 交屋时,也清偿前胎了,要去拿清偿证明时,板桥分行的行员不给清偿证明.因为信贷
: 还有40万元还没清偿。
关于这段,我不太懂,可否跟高手请教
产权不是有 他项权利 这一栏
上面都有纪录,这房子一共被抵押多少钱?多少家银行?
为什么有 因为信贷所以不给清偿 这种道理?
我没办过信贷,我不知道,
信贷没有用房屋抵押,所以才叫信贷
如果没有抵押问题?
国泰与屋主之间的信贷,为何扩大到房屋买卖?
凭哪一条不给清偿?
谢谢 帅哥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2-11 03: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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