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386036 (骷髅怪)
2013-06-04 23:40:16※ 引述《ridodo (第一诫)》之铭言:
: 新手买屋 千万要做好功课别踩到恶质仲介的雷
: 更要小心黑心投资客的屋 第一眼让你很喜欢
: 买了你就当冤大头当替死鬼 本人深受其害!
: 正文开始:
: 本人在今年二月时
: 在桃园地区与仲介买一间中古屋
: 三月初时言明先让我交屋入住 但产权未过户
: (仲介告知因卖方上有贷款问题)
卖方有贷款上问题???
是财务杠杆玩太大缴不起??
不是缴不起的话有贷款问题房子也不会过到他名下压
不过看起来像是闪奢侈税
把誊本传给我看看吧
可以的话你明天去地政,调最新的传给我看
: 然从我价金完全给付完(约四月初时)到四月底整个月都没消没息
还没有过户就把钱付清????
也寄售说你现金买???
有没有做屡保??
: 我开始催促仲介及代书动作快点才知道
: 仲介告知我"屋主出国要多些时间"
人不再台湾是没办法过户
如果事先申请好印鉴证明,有机会可以拼看看给不给过
: 代书则告知我"该屋已经过户给我但贷款尚未清偿"
: 我对代书此动作非常的不谅解
★★
这点没错压
代书流程就是
现金买的话付清价金
贷款买的话确定的贷款金额外,现金补足
代书会先送过户
名子确定转到你名,抵押权设定给你贷款银行,你的贷款银行才会拨款
然后去做代偿根于款拨到屡保或给卖方的动作
如果是现金买更应该要这样
如果他先清偿贷款
结果清偿完当天就被民间或其他银行查封
那很抱歉这间房子你就没了,你的钱就变成债权
对方如果把房子过给别人
嘿嘿
你就两头空剩下债权慢慢要
主要是因为房子还没过给你妳凭什么帮她还贷款
房子过到你名下,债务人也不是你去对方
只是银还对这间房子有担保处分权
对方不还钱,没做清偿涂销银行一样可以拍这间房子
跟你一点关系都没有
有做屡保的话这事情不会发生...
★★
: 因为这样就等于把债务算在我头上
: 然签约上明订
: "本房地最迟于102年5月10日可交"
: 然我已于102年5月26日存证信函过去给卖方及仲介
依据内政部版合约书
每日可收总价金万分之2的违约金(我记得之前是万分之5)
但不得超过总价金百分之15
房仲或工会版合约大多是万分之5
可是没有上限
: 并在5月底时递送民事起诉状于地方法院.
: 现在要请教问题:
: 1.代书在此产权贷款未完全涂销时就过户给我,
: 是否违法?我可告他什么?
: 毕竟今天还好在我催促之下仲介去清偿,否则这贷款难道我付吗?
: 我非常不谅解这种让我背负对方贷款行为,我不打算付代书费.
上面有解释了
★★这段
代书并没有错
他先还贷款在过户才有错
: 2.仲介未未作协调延宕至今,已至卖方违约,买方提告之地步
: 我要求仲介返还服务费用,对方却打拖延战术,
: 请问有什么方法对付他们吗?我只想到投诉消保官或投书媒体.
可以主张服务瑕疵要求减收服务费
: 3.有任何人有买卖解约成功的经验可分享吗?
: 卖方出国旅游以致未依合约执行其义务,影响本人权力
: 民事上我主张解约并加倍奉还已付价金.
房仲版合约书超过15天可以解约,并要求加倍俸还以付价金
可是对方可以打违约金过高的官司
再怎样都可以依据内政部版,要求总价金的15%
: 4.我买得是中古屋,然住进去未到两个月时间就发现天花板多处发霉,
: 这可请卖方处理吗?
发霉不行
渗漏水可以
: 多谢各位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