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前屋主(卖方)
前几个月卖出一间30年以上屋龄的老公寓顶楼(在五楼、六楼有盖铁皮)
还没过保固期限
当初买卖契约"有无漏水"我填"否"
这几天下大雨
买方发现厨房漏水
要求我赔偿
我起先很愿意解决事情
找了几组工人来估价
但买方不满意,自己也找人来估价
买方人组估价>>我方人组估价
他想用自己的工人做,要我们付较高的施工费
问题在于:
1.买方有重新装潢:(买方说他厨房没有动工)
但我问做装潢的朋友,基本上只要有动工,多多少少都会影响结构
而买方若有装潢,前屋主不必负责?!
2.用买方工人施工,可否用我找的工人?
因为买方的施工价与我找的价差到4万多
我爬过许多文章,但都是针对"买方如何处理?"
比较少是"卖方(前屋主)如何处理"
而买方又有装潢的问题,不知道若以后告上法院之类的
是否能请买方出示"装潢前有漏水"的证据
我能明白买方的心态,因为我也曾是买方
但站在前屋主的角度想,我住了三年都没发现有漏水(包括下雨天)
我也很有诚意想解决问题,有些屋主都是逃避问题or拖时间拖过保固期
但买方这样要求付他的工人的施工费+有重新装潢
让我觉得有点无奈,因此想请教版友们的意见
先谢谢大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