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landagent (帅过头)》之铭言:
: 为求公开公平公正,大家来谈居住正义的定义
: 我发现每个人都很正义,官员的正义是什么,学者投资客的正义
: 又是什么,买方屋主的正义好像又不相同。
: 我们先求得居住正义的定义,然后,我们才会有正义的目标。
: 楼下的意见是…
单从正义的角度来看
适当且平等的分配 可以说是其中一项重要的要素
又 正义这个词 我们常常将之与 公平 连结在一起
可以说 正义的追求 很大面向 是与 公平的追求 重叠的
只是两者在细微处并不等之 公平偏向 同者同之 以及 提供相当的选择机会
而正义偏向 分配资源时 做适当的调配 以达平等
而 正义的内涵 是会随着时代不同 思维不同 而产生变化的 也就是说 是可操控的
居住正义 可以从两处思考
一种 是 当下的居住正义 包括目前 房屋的分配状况 房屋取得成本 取得机会 等
一种 是 从以前到现在的居住正义的比较
主要是
之前的人们 对居住这一块需求 付出了多大成本
现在的人们 对居住这一块需求 付出了多大成本
来比较
特别的是 再取得 以及移转房屋时 成本的转嫁
一般情形时 我们使用了某项东西 理论上在该段期间内 我们取得了便利性
所以折旧部分 应归于自己吸收 但在房屋这块可不一样 可分为居住用途及商品用途
房屋若仅为居住用途 当然使用成本(相当于租金的费用 利息 仲介 杂支等)
会由使用者承受 这是使用者付费的概念 也符合正义 没什么大问题
但房屋这个东西 因同时也兼具商品角色 当他转化为抽象的商品时
就谈不上正不正义了 因为正义这个概念 在商业活动中 是没有意义的
你不会去谈 可口可乐的饮料不健康或麦当劳的食物报废 是一件不正义的事情
成本的转嫁 也变成一件当然不过的事情(在商业活动中)
很多人把这两者搞在一起
在商业活动中 重点在风险控管 而非正义与否
今天 若以居住正义角度 来看待房价高涨 那可能会失去讨论意义
因为 你只看到一半的面向 也只讨论到一半 若加进 投资 超额利润 等概念
将房屋从实体化概念抽离 转化成投资产品(有点类似期货) 这样 比较能完整的讨论
现在 我们在拉回来 讨论居住正义下 取得成本不正义的问题
就可以比较理解
假设有一个人 目前45岁 再他25岁时 也就是20年前 买了一间当时市价400万的房屋
这20年来 他已将贷款付清 利息约150万 杂支等等是50万
如果他要卖出 理论上此房屋 卖约200万 方符合居住正义
但若此时房屋(当然也包含土地) 转化成商品 其价值高涨 脱离其原本价值了
结果卖了1000万 多出来的800万 并不表示 他不符合居住正义
因为多出来的800万 是商业活动下的利得 跟居住正义无涉 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炒作
只能说 房屋这个东西 根本不该成为商品炒作的标的
但 若已经成为炒作标的 此时我们 也只能用商品的角度 去看待他 也就是风险控管
我们也可以说 若要谈居住正义 那最好的办法 就是让房屋别沦为炒作的对象
不然一般人可能会混淆房屋所代表的两种角色
目前台湾有一点像 前镇子国际炒作黄小玉一样
当时也有人抨击说 黄小玉是主要粮食 不该当作商品般炒作 以致于很多贫穷国家
很多人饿死 因为粮价高涨 但炒作黄小玉 因为仍然是商业活动 所以跟粮食正义也无关
跟他们说你不正义 炒作者只会说你疯了
不过粮食跟土地的炒作 基本上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粮食可以再生 土地无法 所以一般来说土地炒作循环会比较久 因为短期内无法提供供给
投资客也是看准这点 才敢疯狂将所有成本 一股脑儿丢给下家
只能说 台湾人真的比较容易受煽动 往往看到别人做 自己也痒了
深处史上最狂热炒作风暴中 还是要把持的住 如果要参与 也请做好风险控管吧
至于居住正义 呵呵 炒玩再来谈居住正义才有的谈
毕竟现在房屋已经脱离他本来面貌很远很远了 离居住正义也很远很远
大概像月球到地球那么远吧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