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记得没错自从前年五月起新制就规定雨遮不得计价但可列入权状
这种模棱两可的双面政策究竟是有多大效用呢??
目前广告中宣传的坪数也都含雨遮
公设比例也是把雨遮计入非公设的坪数里 (目前我看到的建商都如此 有例外吗?)
请问大家都如何利用这点去议价? 或是跟本没必要..
大多数代销都是喊个单价(这个单价表面上都会乘上雨遮坪数吧?)或总价
然后慢慢跟你一来一往的谈
有人是去精算扣除雨遮坪数的单价去谈吗? 这样的效益又有多大?
毕竟建商表面上也许不计价但实际总价早有个底 只会从单价去加回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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