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来源连结:香港文汇报
http://news.wenweipo.com/2013/04/04/IN1304040042.htm
2.内容:
福布斯中文网总编辑周健工日前在微博上发布一条信息指出:“2012年房地产业销售6.4万
亿元,缴纳契税2874亿元,房产税1372亿元,营业税4051亿元,土地增值税2719亿元,缴
税合计约1.1万亿元,银行房贷余额12万亿元,获8400亿元利息,土地收入28517亿元,政
府和银行从房地产获得收入47917亿元,占6.4万亿元收入的75%。”记者根据财政部公布
的数据,验证了此说法的准确性。
据南方都市报报道,政府究竟从房地产销售中拿走了多少收入,日前这一话题引发高度关
注。根据官方数据计算粗略估计,政府和银行2012年从房地产获得收入47917亿元,占全
年房地产业销售额6 .4万亿元的75%。虽然这种简单相加的计算方法在业内人士中引起不
同观点,但政府从房地产行业中拿走的土地出让金和税费比例偏高已经成为不争的事实。
2012年,我国商品房销售额64456亿元,比上一年增长10%.与此同时,来自房地产行业的
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也非常可观。其中,土地出让金历来是政府从房地产行业中收取的
最大比重收入,一般会占到房屋销售价值的40%左右。至于来自房地产行业的税费有多少
,财政部的统计数据给出了答案。
房地产开发周期较长,主要包括立项环节、规划设计环节、融资环节、土地取得环节、拆
迁安置环节、工程建设环节、预售环节、销售环节、出租环节,项目清算环节。而这些环
节几乎都会涉及到税费征缴的问题。
目前房地产企业开发和保有环节的税费主要有11种,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土地增值税、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契税、耕地占用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市
维护建设税和教育附加费。
记者发现,上述统计其实还有保守成分,比如并没有统计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维护建设
税等税种。这些税种并非针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征收,而是面向更广泛的单位征收。因此房
地产去年贡献的实际税收将超过1.1万亿元。
对于政府和银行从房地产销售总额中拿走75%的说法,业内专家也发表了不同的看法。广东
省房地产协会理事赵卓文昨日指出,土地出让金不应算为房地产行业当年销售收入的成本
,因为当年卖出的土地要经过两到三年的开发周期才能对外销售房屋。但他同时也指出,
地方政府对来自房地产行业的收入依赖偏高已经是不争的事实,这对调控政策的推行产生
一定影响。
3.心得或感想:
台湾应该也要来个涨价归公才对
香港政府都拿了75%,台湾也该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