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都更拆屋 张金鹗:法院判决并执行拆除

楼主: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3-03-23 16:32:32
1.来源连结: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86311
2.内容:
都更拆屋 张金鹗:法院判决并执行拆除
2013/03/23
【联合晚报╱记者卢沛桦╱台北报导】
国民党立委下周拟邀台北市副市长张金鹗与内政部次长萧家淇就都更条例修法歧见进行对
谈。张金鹗主张,政府又协调、又仲裁,恐怕失之偏颇,建议成立第三方专业组织协调地
主与建商意见。此外,拆迁宜由法院执行,才能让法院在判决时更加谨慎。
应有双方认可的专业组织出面
张金鹗指出,自文林苑发生以来,突显都更争议就在建商与地主各说各话,然而,在目前
都更条例中与修法版本均未见针对协商机制订定法定程序;假如今天有一个被双方认可的
专业组织出面,居间协调两造意见,再交由政府仲裁,不失为为目前北市都更推动不易解
套的药方。
他说,这个组织只要约十多人,成员可包括建筑师、估价师、地政士、律师,以及都市计
画技师,须经政府认証,并接受考核。
拟透过非营利专业组织建立平台
如此一来,也能消弭民间团体顾虑,忧心第三方是由建商公会出面,陷反对都更户于不义
。张金鹗日前在台北市长郝龙斌带领下召开记者会,宣布接任台北市副市长一职,并在会
上矢言首要是解决文林苑问题。他当时说,将透过非营利专业组织,让文林苑三方(王家
、乐扬建设、同意户)有个互信的平台,以公平的方式进行协商。
张金鹗今天说,文林苑案将成为一场实验,检证经由第三方专业团体进行协商,是否可行
;如果效果良好,有助于该主张列入修法要件,把第三方专业组织协商程序入法。
该由法院判决并由法院执行
至于都更既有房舍应由谁执行拆除,行政院修正条文第55条:“增订实施者请求主管机关
代为拆除或迁移时,主管机关应先进行调处之程序”,但张金鹗认为,应该由法院判决,
并交由法院执行入法。
他解释,现行已有法院判决程序,但大多情形是再交由地方政府代为执行,常常看到地方
政府因四年一次的选举政治考量,发生落实与实际判决出入的情况;此外,若交由法院执
行,也能让法院在判决时更加审慎。
提12点都更条例修法参考
去年文林苑案吵得火热,张金鹗曾在其脸书公开12点都更条例修法参考。比对行政院通过
版本,不少已获得回应,包括都更范围(事业概要)同意比例由原先1/10 提高到5/10、
更新事业计画同意比例也提高到9/10、都更案须在建物全数拆除后才能预售。
3.心得或感想:
作者: dans (Go for the eye)   2013-03-23 17:13:00
有人会酸支持强制更新的怎不支持自己家被更新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3-03-23 17:35:00
法院如何执行拆除? 最后还不是协调地方政府人力、警力
作者: pds1 (莫对恶人慈悲)   2013-03-23 17:36:00
叫法院来扛就对了啦
作者: kai761   2013-03-23 17:53:00
标准的行政机关官僚心态,认为自己最专业独揽大权,说到作事
作者: kai761   2013-03-23 17:54:00
就交给民营来卸责,万一非得自己来就先拉法院垫背
作者: a386036 (骷髅怪)   2013-03-23 17:55:00
干脆立法只要屋龄过40年就强制拆除
作者: kai761   2013-03-23 17:56:00
无效又多余,只会盖章跑公文
作者: moocow (void)   2013-03-23 18:40:00
有土斯有财 不想要被并入变成持分土地也不行?
作者: saplpa (adidas)   2013-03-23 19:09:00
台北好好拆
作者: gg01 (阿暐)   2013-03-24 06:21:00
欢迎来拆我家
作者: blurry (今生今世)   2013-04-25 01:5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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