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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nabc.com/ShowNews/Detail.aspx?
type=classify&category=aALL&id=201303121042
2.内容:
人头避奢侈税 遭移送法办
2013/03/12 18:26:52
(中央社记者吴佳颖台北2013年3月12日电)财政部北区国税局查获利用名下无房产的人头
户标购桃园法拍屋,经两手转卖,规避奢侈税,除了依法补税处罚新台币约300万元外,
还涉刑责移送法办。
北区国税局查获第1起利用人头户标购法拍屋规避奢侈税案例。
这起案例,是某人标购法拍屋后,找来经常于道路中发送广告民众为人头户登记为所有权
人,再以第2位人头户承买这笔房地;透过这样转手,新誊本就没有“法拍”字样,再按
一般市场价格出售给不知情的人。且因为人头户别无其他房产,因此规避特种货物及劳务
税(奢侈税)。
北区国税局局长李庆华说,此人利用这样的操作方式在6个月内转手房地2次,赚取差价利
润高达160多万元。经查获后,除补征税款,再加上按所漏税额处2.5倍罚锾,共计罚款约
300万元。
另外,这起案例事主利用他人名义从事交易、隐匿财产,涉有税捐稽征法第41条规定,以
诈术或不正当方法逃漏税捐及伪造文书等不法行为,将移送台湾桃园地方法院检察署侦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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