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大楼管理员带看房 无照恐被罚

楼主: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3-03-01 18:47:30
1.来源连结:
http://money.udn.com/house/storypage.jsp?f_ART_ID=284614
2.内容:
大楼管理员带看房 无照恐被罚
2013/03/01
房仲带看房 公共电费、噪音增 有大楼订收费规定 房仲公会因此检举“反制”
【联合报/记者蔡容乔/高雄报导】
大楼出租,房东有时忙碌无法到场,委托管理员带房客看房,行之多年。高雄各大楼从去
年10月起,陆续收到内政部及市府地政处发出的警告单及宣传海报,要求大楼拒绝未持有
不动产营业员执照的管理员带看房,否则要裁罚,有人因此被罚数十万元。“管理员伯伯
,等下有房客来看屋,可否帮我带一下?”经济不景气,不少小资族投资大楼小套房,赚
租金增加收入,找管理员帮忙带看房司空见惯,近来高雄市各大楼管理员频遭人检举无照
仲介房客租屋,还有房仲业者冒充房客要看房,暗自录音录影后,检举管理员。
一名保全公司陈姓主任表示,房仲业者认为大楼管理员带看房屋是“抢饭碗”,才会祭出
检举手段反制。
消息一出,管理员人人自危,连屋主寄放的钥匙都不敢收。摩登国城大楼陈姓主任说,有
些屋主人在外地,不方便随时带房客看房,管理员有地利之便,帮忙带房客不会收取多余
佣金。
据了解,带看房须有证照的规定行之多年,为符合民情,除非民众检举,公部门对大楼管
理员带看房行为大多睁只眼、闭只眼。
只是近年来不少大楼发现房仲带看房时进出频繁,公共电费大增,还制造噪音,管理上不
堪其扰,订出房仲看房须收费规定,否则就不准进入大楼,双方纠纷不断,房仲公会因此
找上民代,要求公部门落实执行。
高雄市地政处表示,依不动产经纪业管理条例,大楼管委会或保全公司雇用的管理员,代
管大楼房屋所有权人钥匙及带看房屋、酌收管理费用等行为,都属仲介业务范围。
这项规定在民国92年已由中央发布,只要民众检举,就会发文该大楼管委会,若屡劝不听
,稽查属实就会开罚10万到30万元不等罚款。
3.心得或感想:
貌似很多屋主都会把钥匙 交给管理员
作者: GOGOPIG0126 (我用捉迷藏捉住你)   2013-03-01 19:17:00
检举的一定是仲介XD
作者: landagent (帅过头)   2013-03-01 19:40:00
若屋主要求帮忙带看,没收取佣金不罚
作者: shxun (吃素一年)   2013-03-01 19:42:00
绝不给佣金 只给红包可以吧!
作者: wellkom (wellkom)   2013-03-02 13:07:00
这样只会让我更看不起这些低级的蟑螂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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