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买方-这该怎么办?

楼主: vivien1016 (bussssssssssssssy)   2012-11-05 14:46:02
文长
原PO八月买了房,当时并没有透过仲介去看屋,
卖方因为有签委托给某仲介,告知原PO七月份才会到期,
因此要七月份后才能交易;原PO因此等至七月再与卖方联络。
当时六月看屋时,原PO买房有停车位的考量,但卖方房子并无附加车位,
但有固定租车位,目前暂时租给某L小姐,因为要卖房子,怕没车位给不利于卖房,
因此租金一个月收1次,告知原PO并无签约。当时看房有告知原PO如果有成交,
租来的车位租期到明年六月,可以给原PO使用,如果有意愿要购买,等车位租期满了,
卖方愿意说服车位主C先生售出车位与原PO(因为租金已经缴清了)。
房子如期的七月成交了,
分三期付款(订金/贷款后拨款/其余款项点交后付清尾款)入履保帐户,
七月签约时卖方指定原仲介公司内代书,原PO对于代书无异议,
因此就有仲介的代书去执行这些买卖流程。
七月成交签约时,付了订金,但是当时并没有把租车位的这个车位租权写入合约内,
但是买卖方、仲介公司中间人及代书皆知道这件事情,原PO想说,
只要到时候点交卖方把合约交出来就可以了,
毕竟车位的并非卖方的,写入合约似乎也不太合理。
到了八月点交当天,约下午要签付尾款,
中午原PO与仲介先至房子那边看是否有将水电瓦斯等恢复使用,且设备完整,
原PO当时请仲介问卖方车位的位置,仲介当时问到卖方租车位的位子,
原PO请仲介告知卖方下午点交时,一并将租车位的合约带来,
到了下午,双方到了仲介公司签名交付最后款项等,
卖方并没有携带车位权的合约书(中间还有大门、电梯磁卡、住家钥匙很多都没有带,
后来原PO才又跑了趟仲介公司拿回),卖方告知他找不到合约书,并告知当时在场人员代书、仲介、原PO,其实合约就是很简单的车位主把位子租给他,并无其他内容,卖方时间到了就汇钱给车
位主续约,原PO询问,目前车位还有人在停,交屋后约何时可以使用?
卖方回复:某L小姐她有小孩,请原PO给他一点时间去找车位,
叫原PO不要逼迫这么紧(卖方是个年约50-60岁的欧巴桑),
原PO当时也答应给予他一个月时间(算了当时签约的七月到点交共两个月时间),
因为刚好点交完为农历鬼月,不利入厝等,也没这么急迫要搬进去,
因此答应卖方给他一点时间去找车位,一个月后再取回车位权。
因为卖方一直迟迟没有给予原PO回复车位状况,于十月中原PO致电卖方,
卖方告知L小姐找不到车位,因此没有办法把车位交出,
而且当时并没说一定要把车位给原PO,因此卖方与原PO电话中闹的不愉快。
原PO觉得卖方说话不算话,因此打电话给仲介,请仲介处理,仲介三天后回复,
卖方不接电话,无法联系到,原PO后来再与卖方联系,
也是无人接听电话或者是被挂电话的情形。
十月底,原PO在找不到卖方的情况下,
发了一封短信给卖方内容为:因为一直迟迟不处理也没有给予回复,
将在十一月起将车子停放置车位处,如有后续问题,请直接与我联系。
到了十一月,原PO也就直接停到车位处了。
第一天,接到了派出所电话,告知原PO占了人家车位,请原PO去移车,
当时原PO在上班,因此无法回家移车,
也把详细情况大概的告知派出所警员,因为原PO认为与卖方有买卖房屋的契约在,
请对方提出他的合约书。
第二天傍晚,原PO又接到了派出所电话告知移车,原PO又把原情形告知警员,
但是警员告知原PO目前L小姐有提出合约书证明车位是他承租的,
请原PO移车,(原PO已与原车位主C先生洽谈好明年的续租车位,
C先生也了解原PO与卖方的买卖及车位权力转移误以为原PO与L小姐为同一人。
因当时C先生也有去看过卖方要卖的房子,但是针对此事C先生只对卖方,
因此不介入这个问题。)
稍晚,派出所员警仍在车位处,原PO刚好拨空可过去,
因此看到了一张卖方说没有的"租车位合约书",
签约日期为民国101年6月1日,租期到102年5月31日。
这张合约书自六月份原PO去看屋时到点交,卖方都说没有签合约给L小姐,
目前出现了这张合约书,让原PO哑口无言。
请问各位大大,原PO该怎么办,就忍气吞声到明年?
卖方连一句道歉都没有,还一直说原PO一直打电话搞的她血压都快飙高了,
并在最后通话时,卖方周边的某位朋友抢过去接电话
并出言恐吓说如果再拨电话过去,就要去砸房子了(当时没有录音到)。
原PO很难过,好好的买房子的好事,怎么会变成这样?
作者: iamjust (yeah)   2011-01-05 14:53:00
~_~你一定不住北部,区区车位......
楼主: vivien1016 (bussssssssssssssy)   2011-01-05 15:13:00
原PO住处周遭会有拖吊车 乱停就.....容易失窃
作者: bagatrytry (笨踹踹~)   2011-01-05 15:15:00
有透过仲介服务买到房子的话就直接找仲介处理吧
作者: darreng (★李小威★)   2011-01-05 15:15:00
我诚认我没看完……
作者: whiteadam (blue eyes blue)   2011-01-05 15:20:00
没看完+1
作者: aicecoolman (电光趴趴走)   2011-01-05 15:20:00
只能有请帅大了~~原PO你去搜寻我的文章,我有类似经验
作者: paul0407 (红尘过客号,或以 guest )   2011-01-05 15:26:00
点交时有问题就应该压个尾款,几万块也好!
作者: paul0407 (红尘过客号,或以 guest )   2011-01-05 15:28:00
屋主才会积极去处理,屋主实在处理不了,您也多少有点补贴!
作者: Taimur (Shall We Dance?)   2011-01-05 17:40:00
欧八丧不可信~
作者: pk0943 (.)   2011-01-05 21:00:00
你自己心软能怪谁? 这种私权纠纷通常都要打官司才能解决啦
作者: bird0803 (smlie monkey)   2011-01-06 02:15:00
没透过仲介 为什在仲介公司签约? 你有付服务费吗 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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