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房子看了几个月,最近在中山区看到ㄧ间觉得还不错
所以也请父母一起去看了
经过讨论,我们觉得这间我们能接受的价格是41~45/坪
所以成交价是1200~1250内我们都能接受
这几天房仲有帮我们跟屋主协调
(屋主在桃园买了房子,所以也还蛮急着脱手的)
今天房仲打来说,她拿1200跟屋主谈,屋主愿意降的价格是1400
所以她希望我能拿10万元出来斡旋,用1250跟对方谈
(屋主当初是请父母帮忙买,刚好这几天父母会来台北)
如果1250谈不到,我们就放弃再找
(我有跟房仲聊过,我看房子就是想好价格就谈,谈不成就再找,不会再加了)
其实差价200,我们只加50谈成的机会不大,但就想试试看 (我觉得我开得算合理)
但是因为要下斡旋,还是有点担心,不知道该附注些什么东西在里面
目前想到几个问题,希望大家能提供ㄧ些意见
或是提醒ㄧ些注意事项
1.我们没看过房屋的相关文件,是不是应该先看过再签斡旋
(这部分是不是要跟他们要"不动产说明书",还需要看其他的???)
是否应该加注"如有应告知却未告知之事宜,则此约无效"之类的文字
2.因为我们默认是贷到8成 (这部分应该是没问题)
是否应该加注"如无法贷到成交价之8成,则此约无效"
3.交易抽成费我们明天会确认,并且加注在合约中
4.房仲希望我们明天去签斡旋,但我想先拿斡旋的合约回来看一天
其实这个房仲业务在这段看房的过程,相处的都还蛮愉快
可是总是会有人说"房仲通常都怎样怎样怎样"
害我又很担心,又觉得是不是自己太单纯之类的>"<
PS:
另外想询问一下,房仲和我妈都有拿给台新估价
房仲估的是"可贷"950~1100 (所以七折推回去,他们觉得房子有超过1300价值)
而我妈去问估的价格是1100~1200 (如果以我们的条件,可以贷8折880~960)
同一家估价有差...算正常吗? XDDD
在此先谢谢各位的回答!!!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