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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社〕监察院今天说,北捷新店机厂联合开发案,低估北市府土地成本,高估投资人
建物贡献成本,政府权益损失超过新台币100亿元。
监察院调查台北捷运新店线新店机厂联合开发案,认为前台北市政府捷运工程局长常岐德
、前捷运局联合开发处长高嘉浓涉重大违失,通过监察委员马以工、马秀如、林钜锒与李
复甸提案,弹劾常岐德、高嘉浓,除移送公务员惩戒委员会,一并移送司法单位侦办。
马以工在记者会表示,台北市政府与日胜生公司联合开发位于小碧潭捷运站16栋、千余户
,已接近完工的美河市建案。
她说,北市捷运局持有土地面积约99.35%,日胜生仅0.65%,但双方权益分配比例很不
合理,北市府投入的土地贡献成本被低估,日胜生建物贡献成本则刻意高估,严重损及北
市府权益。
另外,监察院对外公布的弹劾案文,双方权益分配比例、土地及建物成本等关键数字,都
以○○○代替。
马以工表示,与个人资料保护法无关,是因北市府与日胜生的权益分配过程,被北市府片
面列为机密,监察院再三要求解密,北市府相应不理。
她说,不能为掩饰犯罪,就将公文订为密件,不了解北市府为何不解密?将持续要求解密
;李复甸也说,这是“莫名其妙的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