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rron0105 (Arron)》之铭言:
: 小弟在台北市有间旧公寓,市价约一千初,尚有房贷三佰多..,
: 想换间新北巿总价也约一千万的电梯大楼,再请设计师装修的美美的...,
: 因为手上现金不多,想以屋换屋,各位会建议先卖还是先买?
: 如果先买到但旧房还未脱手不就开天窗了?又如果先卖掉还没买到,一堆东西也不知道搬哪?
: 请教各位如何建议?还是有别的操作方式?感谢回答~
很少针对个案回文,小弟建议先卖在买
*因为你会卡到两房同时持有的贷款问题*
你现有在北市、想买的在新北,如果先买再卖,也就是说北市那间也在你名下,
又签约买了新北一间,那么贷款成数会被砍很多
尤其公营行库,会要求你写一张切结书,内容大意大概是:
◎第一是""你自己同意""贷款不超过6成,
这个"你自己同意"就像是"被自杀"一样,(我对此点非常感冒);
◎第二是,如果你新北买了也贷款,北市这间超过一定时间没卖,
新北这间贷款要被全数追回;
◎第三更绝,如果日后你被发现新北这间贷款,里面有钱是拿去买别的房子(新北或北市)
新北这间贷款要被全数追回;
这一张切结书躲在对保文件里面,就像折凳一样隐身于街仿之中。
理论就不多说了,小弟浅见简单讲就是先卖再买,
契约打交屋后你要继续租几个月,最好是付点租金给买方,然后约定一个你有把握的时间
找到买的房子、签约、搬家和交屋,
这样也皆大欢喜
以上供您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