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前领取发票后, 今日建商打来说土地的方面发票开错了
因为土地是个人的(非建商), 所以不应该该建商的发票
叫我们要退回去改开个人的收据给我们
我说不开发票那不就抵不了税之类的话, 他说本来就免税的
所以没有这个问题(发票上的确勾选为免税)
但我个人的问题是收据又有何用?
查询网络相关文章, 似乎发现透天厝的建商似乎都是这样运作的
但对我个人收取收据的话是否有何亏损??
还是我需如何应对建商?
ps,建商需叫我明天缴回此土地发票.
※ 引述《info91 (~都没好货可买~唉)》之铭言:
: 今天建商通知我前去领取当初预订房子付的订金1百多万的发票
: 开成二张分别为土地及房子的
: 因上面是我的名字, 所以想问看看买房子会开发票是正常的吗??
: 怕会不会以后会不会有什么税的问题,所以上来问问看
: 不好意思,第一次买房,谢谢
: ps,房子是预售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