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检举信内容 已经弄到农委会了
您好,我有一块共有农地,农地上有许多共有人搭设铁皮屋出租第三人收取高额商业租金
,我一分农地种植稻米一年两收,只能收取三万块左右的收入,一分农地(302坪)搭设铁
皮屋每个月就可以收取10万块以上(计算式302坪*350~450不等),一年可以收入120万,利
润是我的百倍以上,写信去到了台中市政府就四处丢皮球,台中市农业局连回函也没有给
我,因为农地违规使用而有的地价税,向台中税务局反映,叫我只能去打民事官司拆屋还
地,反应给都发处说拆除地上物是行政机关权责不是民众反应就要拆。实属无奈。打官司
诉讼,但因现在民法第820条修改的关系,过半数的共有人同意就可以继续违规使农地。
而我国农地农地的政策就快崩裂,请贵会给我诉讼上的帮助与行政上的帮助,使农地违规
使用的人不可以得到这么庞大的违法利润。使农地农用的共有人受到保护。以上感谢。
不知道有没有解答到一部分
※ 引述《harisea (sdfwe)》之铭言:
: 在市区附近的杂草空地上常看到插个"农地买卖/出租"的牌子
: 请问这样的农地能做哪些用途呢?
: 1.种植作物。可是在近马路边和工厂旁,灌溉水质好像不太好,
: 面积也不像是大到可以大量种植农作批发....
: 2.搭铁皮屋。看到邻边就有汽车保养厂、货物仓储等铁皮屋,和
: 这些农地交错散置。请问那些铁皮屋所在的不也是农地吗?没
: 有农地农用不会被罚吗?
: 3.盖农舍当住宅自住或出租。
: 4.出租让人搭广告架。
: 第1点好像不太符经济效益,大概是退休人士才会想玩小规模的园艺吧。
: 第2、3点,要整地和建造的成本比较高,还有违规的顾虑。若是出租,
: 被罚钱算是要算地主人或是承租人的呢?而且一旦要盖房子,铺了水泥
: 就回不去了。
: 第4点的工程比较简单,只是那地点和广告效益的关系,若是被旁边的铁
: 皮屋挡到,那所搭的高度和位置,要怎么衡量呢?还有同样也有违规的顾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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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是外行人凭观察所知的农地用途,不晓得一般实务的情况还有哪呢?
: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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