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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成售屋广告涉不实 6家已罚
2012/05/15 12:33 中央社
(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2012年5月15日电)行政院消保处今天公布查核621家不动产经
纪业广告查核结果,高达1成、65家不符规定;当中8家因建商涉入,移公平会调查,另
已有6家被开罚,情况包含广告价高过承销契约价格。
行政院消保处处长刘清芳表示,房价居高不下,消保处特地请内政部于去 (2011) 年3
月订定“不动产经纪业查核计画”,督导各直辖市、县市政府办理不动产经纪业广告
查核。
且自今年1到3月止,共抽查621家;符合规定者计556家、占90%;不符规定者计65家、
占10%。
再将查核对象依仲介售成屋、代销预售屋分为3类,其中“仲介直营店”查核188家,
178家符合规定、10家不符规定,不合格率为5%。
其次是“仲介加盟店”查核276家,有266家符合规定、10家不符规定,不合格率为4%。
不合格率最高的是“代销业者”,共查核157家,有112家符合规定、45家不符规定,
不合格率29%。
与会内政部视察苏贵香表示,依职权区分,仲介业所做广告及建商已全权授权代销业
者卖屋所涉广告行为,归内政部主管;相关案件确认开罚者,则依“不动产经纪业管
理条款”,交地方政府调查确认后,可罚新台币6万到30万元,已开罚6案,罚6万或
7万元。
已开罚样态部份,她说,例如台北市的仲介直营东龙国际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所售案
件的契约价格为2000万元,但广告却标示2500万元,广告不实,也恐哄抬房市价格。
另一类型则是所做广告与实际建造内容不符,例如新北市代销业者元乔国际开发股份
有限公司,所售案件广告标示的餐厅,实际上竟是机房。
此外,她说,代销部份若建商也涉入,则归公平会主管,目前共移交8案予公平会处
理,处理中的类型包含新北市某案,将实际上要建为机车位的空间,广告标示成招
待所;若确认违反公平交易法,将罚5万到2500万元。
3.心得或感想:
原来随意抬高售价,是要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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