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oslaa (万变蛾)
2025-11-05 00:48:18※ 引述《MoreLight (大文)》之铭言:
: 他们是因为没有满委会才搞出满洲国吗?
本文尝试回答板友的提问,先说板友想知道的答案:
:不是。
满洲国虽然叫 <满洲>国,但组成不只满洲人,至少还有蒙古人,
如果是出于没有啥专属委员会,所以要搞独立,
则蒙古人应该退出,因为当时已经有 <蒙>藏委员会。
说到底,
为什么要搞出满洲国?
我猜ROC派(笑)会主张,是日本人搞的鬼。
或许是事实吧,
不过不好意思,研究历史时,本人是法理派,优先看书面证据 XD
而满洲国呢,还真有留下书面证据:
1932年3月1日
满 洲 国 建 国 宣 言
即,满洲国亲自跟全世界解释了为什么要建国,
原文在维基文库
https://reurl.cc/ORqRM9
以下,是我个人的浓缩重点 (如有疑虑,请点看上面连结,自行解读):
1. 自民国建立以来,东北军阀把满洲蒙古一带据为己有,横征暴敛不顾满蒙民众死活。加之共产势力横行,如果任其发展下去,不久必会陷入共产化,导致亡国灭种。
2. 如今借助邻国军队之力,赶走了军阀,这是天赐良机。
3. 故在此凭三千万满蒙民众之意愿,即日起宣布与中华民国脱离关系,成立满洲国。
上述理由,原PO与本板诸君觉得如何?正当吗?
不会读心术的我,不知道诸君怎么看这篇宣言,
但,我知道国际法怎么看。
这篇1932年的建国宣言,我认为其从 <民族自决> 来立论,
所以本文接着介绍,当年的国际法怎么看 <民族自决>。
举证:
1920年
国 际 联 盟 处 理 阿 兰 群 岛 主 权 争 议 案
简单说,
芬兰的阿兰群岛居民,要求自决加入瑞典,最后请国际联盟处理。
国际联盟的看法的原文如下面连结,注意点选后是pdf档,
https://reurl.cc/eV8V7W
THE PRINCIPLE OF SELF-DETERMINATION AND THE RIGHTS OF PEOPLES
民族自决原则与人民权利 (pages 3 and 4)
在该部分,国际联盟陈述了 (二次大战前的) 国际法原则。
基于其重要性 for 判断"满洲国建国宣言"是否具有国际法之正当性,
强烈建议大家要了解。
以下,
是我个人的浓缩重点 (如有疑虑,请点看上面档案,自行解读):
A. “民族自决原则”目前仍非国际法原则。
是否允许一部分人民以公民投票或其他方式决定其前途,
此专属于一个主权国家的内政范畴。
(说更白话:)
(一个国家的中央政府如果没有先同意地方办理公投或表达意愿,)
(则地方自行投票或表达意愿之独立为无效。)
B. 国际法不承认其他国家有权促成此种脱离。
C. 不过,若一国主权被明显且持续地滥用,
导致其国内一部分人民受损害时,
则有可能不再视为内政,而进入国际联盟管辖范围。
容我这里基于上述A.B.C.三点来分析满洲国建国宣言:
首先,
民族自决既然为<自决>,那么邻国不可干涉,但建国宣言自己承认有邻国介入。
其次,
先不论当时中国对于东北各省的治理是否达到所谓 主权被明显且持续地滥用,
这必然各说各话 (注),
就算达到主权被明显且持续地滥用好了,
接下来的动作也是请国际联盟介入,而不是直接宣布建国。
个人结论:
满洲国建国宣言之脱离中国理由,不符合国际联盟陈述之国际法原则。
注:
我认为呢,当时中国中央政府对东北的处理,属于失能 (军阀横行),
而非滥用主权欺压东北民众,
根本自始不属于民族自决范围,至少不属于二战前的民族自决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