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二战之后还是清算战犯
中华民国这边倒是最文明
一律用国军军人担任行刑队,执行军人般的枪决
有点黑色幽默的是:百人斩其实是谣言,而且源头就是那两个人自吹自擂
战后也因此得到中华民国以将校之礼对待(跟校级以上战犯军官一起接受枪决)
对军国主义者也算是不枉此生
但是欧美就没有这么客气了
策划战争者、种族灭绝执行者、屠杀平民、处死战俘的人
都会被盟军军事法庭剥夺军人身分,以绞刑而非枪决处死
因为枪决对军人来说也可以说是荣耀的战死
绞刑则是直接当成罪犯对待
许多战犯抗议但无效,被盟军审判官直接呛回去
“犯下这种反人类滔天大罪的你们,没资格以军人的身份赴死,你们就只是恶心的连续杀人
犯而已”
也就是用绞刑不用枪决的目的,单纯只是以剥夺军人荣誉的方式在羞辱轴心国战犯
战后大审刻意羞辱战犯、剥夺军人身分,直接视为连续大量杀人犯对待
是不是盟军单纯在为了受害的同胞和战友复仇,发泄愤怒而已?
记得麦克阿瑟本来也是要用绞刑羞辱本间雅晴
是本间太太奔走才争取到改判行刑队枪决,让他有尊严的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