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训政时期法务部隶属于司法院的原因

楼主: Siaukhiam (七美修士)   2024-08-02 23:19:55
我国法务部于训政时期之初曾隶属于司法院(时称司法行政部),民国32年才改隶行政院。
综观现今主要民主国家之制度,司法行政部门(如英、美、法之司法部)皆隶属于行政权,
我国训政初期将之划归为司法权,不知有何考量?
作者: TKB5566 (我们的元首阿道夫希特勒)   2024-08-02 23:29:00
其实我不懂为何国共内战还在打 蒋光头就急着从训政转宪政搞得1948年上半年 国民党重心完全不在打仗在选举
作者: YYOO (回游鱼のキャパシティ)   2024-08-03 00:17:00
美国要求国府民主化吧?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24-08-03 06:01:00
共产党社会运动就是喊民主化,而这严重破坏国府稳定度二次国共内战就是共产党不接受国会组成方式为理由考量传统刑部为司法行政一体故设置后来是认为司法行政应分立,所以司法审判为单一最高司法机构管理,而不受制于行政权所以分离当然现实世界不如想像,干预司法还是挺容易,哪怕一个立法委员都能干涉
作者: overno (狗不理)   2024-08-03 12:43:00
改成司法官民选好了
作者: milk7054 (莎拉好正)   2024-08-03 15:36:00
行政权已经够大,分立前提是三者能互相抗衡当然归行政,想抓人是很方便辣
作者: overno (狗不理)   2024-08-03 19:25:00
问题是司法院没民意基础,不然就是得依赖民选总统提名,靠拥有行政权的总统提名,真能独立?不靠党意办事?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08-03 22:27:00
看个人操守囉 (茶)
作者: leptoneta (台湾高山族自治区书记)   2024-08-03 23:04:00
是不是忘记总统提名完 还要立法院同意?如果人民总是让行政立法由相同政党掌握 什么制度都没用
作者: sdd5426 (★黑白小羊☆)   2024-08-04 00:48:00
建议以后司法学雅典陶片制 人民直接投票公审民意基础肯定多到满出来
作者: KYALUCARD (KYALUCARD)   2024-08-04 02:05:00
颜厥安的说法是民选总统提名并由立法院同意就是民意基础,至少比一般的司法官更具民意基础。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24-08-04 07:22:00
民意基础? 但大法官的民意基础即总统和立委都能被罢免可大法官本身不能被罢免强调民意基础的根本原因在于涉及政治决策而释宪并非纯粹法律见解而有浓厚政策色彩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24-08-04 15:30:00
加个可以罢免比较重要,美国是地方政府任命地区法官十年任期,。当初为了避免被权贵干预,所以法官终身制,但狗屎的不能干预。美国遇到狗屎法官曾经发起罢免过,由于大多人本来就不管地方司法,能动到罢免都是大事是不太可能发生看人家丑秃头就不爽被煽动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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