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到送红包,最著名者如下: 过年的压岁钱以及职场的
正当和不正当红包。职场正当红包像是除夕时头家对员
工辛苦一年的慰劳金以及过年结束复工的吉祥金(?)。
不正当的自然就是给官府或店家,然后希望对方“给个
方便”一类的。前述这些,有史册记载源于何时吗?
除此以外,还有些“灰色的”红包。像是民国剧、清
朝或明朝戏里头,大户人家或者官府的门房会向访客收
“通报费”。门房会根据给的金额而决定通报主人的早
晚乃至通报与否,甚至还会向主人嚼舌根。另外宣旨的
太监在宣读旨意前后也会向接旨人家收钱。这类陋习是
发端于明开国朱的小气俸禄制,还是更早之前即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