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saltlake (SaltLake)
2021-03-14 19:12:45人民到国家司法机关打官司,依法应该逐级进行诉讼,这种
制度不起于民国,更早之前的各朝都有相关规定。
即便如此,先前各朝代还是有越级提告的状况,最有名的就
是告御状了。而且这种越级提告的方式,还是朝廷允许的方式
。甚至有些帝皇还特喜欢主动出击找案子︰人民不来找皇帝告
御状,皇帝亲自到你家附近接案子。
不过这种制度,到了民国的诉讼法就完全消失了。我国诉讼法
限制人民诉讼必须逐级提告,不受理越级提告。
当初立法时,有人提案保留古法告御状的制度吗? 为何取消?
现在的总统有处理司法案件的权力?另外,陈情、检举的案件不是可以往监察院或是调查局送吗?我建议发文前请先Google相关资讯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21-03-14 20:02:00也是不是完全消失,还是有拦路伸冤,当然不可能总统亲审
作者:
Yenfu35 (廣平å›)
2021-03-14 20:42:00陈情就是啦!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03-14 21:53:00你的告御状是指哪一种 以前行政司法合一现在分立 外加监察权的调查 如果纯粹只的是司法的话 你讲的是刑事还民事 刑事的话要越级提告干嘛 有人对你犯罪 起诉了就有机会定罪(无罪检方会上诉 有罪被告会上诉)行政的话 你诉愿如果被驳回 直接打到行政法院就可以解决 越级提告意义何在? 民事里面确实有飞跃上诉 但那是针对具有原则性重要性的法律问题 直接让最高法院处理别以为越级提告听起来好像很厉害 实际上是自己放弃自己的审级利益 一审地院判你败诉至少还有高院可以改判至少二审还可以重做事实认定 直接跳最高不进行事实审的
作者:
Aotearoa (长白云之乡)
2021-03-14 22:08:00话说回来,什么天大的冤情需要去告御状?现代社会已经没有告御状的必要了
作者: dosoleil 2021-03-14 23:47:00
不到干预司法这么严重啊 别忘了检察权还是算在行政权下所以上书总统 检察总长请求非常上诉不就是条合法途径吗
总统为了民刑案件去指导审判就是严重干预司法权连检察总长向马英九报告都被说干预司法了www.upmedia.mg/news_info.php?SerialNo=67131“检方指出,总统、行政院长没有指挥监督之权”
作者: dosoleil 2021-03-15 01:11:00
当然没指挥监督权 但别忘了此案可是院长找部长关切案情呢 若真严守检察分立 怎会找无权管辖的法务部长不是找检察机关的总长呢
作者:
A6 (çŸID真好)
2021-03-15 01:29:00别忘了 今上喜欢中常会指示
作者: dosoleil 2021-03-15 01:38:00
还有司改国是会议投一次不算数
作者:
zeumax (烟灰缸里的鱼)
2021-03-15 03:26:00如果完全没有,也不会有有人从屏东跑到台中报案的事件有些问题不是什么时代的问题 ,腐败失职多,事情就总会一再发生还能告御状,起码是还能对政府有点些微信期盼
作者: msisee (c'est la vie) 2021-03-15 11:08:00
时空环境不同之术!
作者:
dawnny (dawn)
2021-03-15 12:20:00有屏东杀人事件 需要动用中央检警之力来侦办的XXD
作者:
chungrew (work hard, play hard)
2021-03-15 13:57:00其实有 你没在公家机关做事 所以不知道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03-15 15:08:00现在搞懂他的越级提告不是指诉讼法 是能不能开启侦查程续的问题 其实调查局就是在管这些地方想搓掉的鸟事的
作者: dosoleil 2021-03-15 15:14:00
调查局不就像FBI 都办地检刑大不敢动的层级审判还是有优点的 不乱推翻前审也不会一审定终身 比较麻烦的是管辖权问题吧(尤其是刑案调查时
作者:
mikamikan (mikamikan)
2021-03-15 16:07:00刑案其实还好 刑法的管辖权放很宽 且检调是中央一条鞭
作者:
exporn (fuxkme)
2021-03-16 16:47:00我记得一个军法局长就是因为告御状被告御状而被枪毙
作者:
LoCoCo ((′▽`) -o█ 锦囊)
2021-03-17 10:28:00我们民初的法治会议纪录很多都打战搞丢了,不太好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