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cIoudIaba (小云虫2号)》之铭言:
: 如题
: 以“市”级单位来说,市有市委书记
: 又有市长、副市长之职,也就是说,
: 市委书记才是真正的市长,市长只是二把手而已
: 这样子其实蛮没效率的
: 如果说是要为了“以党领政、以党领军”
: 可是同样是专制政权,纳粹党,我记得没错的话,就没有这样搞
: 而且既然都是一党专制,市长依然是党指派阿,没有跟“以党领政,以党领军”冲突
: 我跟我朋友讨论,他说德国人比较有服从性
: 请问各位觉得是为何阿
既然是历史版﹐就从 历史视角 与 理论模式 来说。
纳粹时﹐是完全的自上而下统治模式(要说德国下层对上层比较有服从性也可以)。
但中国其实并不是。
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就是 中央集权 与 地方自治 的均衡相争﹐
有的时候中央集权强大一些﹐有的时候地方自治强大一些。
自从清朝末年以来﹐地方自治的呼声是一直存在的﹐
所以孙中山的建国观念﹐可以说是建立以县为单位的地方自治﹐
可参考1924建国大纲第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八等条。
这个观念在当时算是深得人心﹐也成为后来国府、中共制宪建政的大纲准则。
例如中国大陆的宪法中﹐计划生育制度具体细则﹐
规定是国家定大方向(控制或鼓励生育)﹐然后具体如何实施﹐控制要控制到什么程度﹐
鼓励要如何鼓励﹐奖惩的标准﹐什么人可以例外(少数民族、高危矿工...)﹐
是由各县自行决定安排的。
当然﹐谁都知道﹐不管是中共也好﹐中国的传统也好﹐大一统的观念也是很强的。
这样从中共建政开始﹐也就面临中国历史上一直存在而无法回避的问题﹕
中央集权与地方自治如何分配并使其得以平衡。
在历经多次磨合与反复之后(例如﹐文革时代就是党政合并)﹐形成了目前的双元制。
一般来说﹐党的书记要严格执行上级党委下达的命令。
党说要怎样﹐就要怎样。
党说要尽快攻下这个山头﹐那不管死多少人﹐都要硬顶上。
党说要B C D市的资源﹐无偿资助支援A市﹐哪怕B市自己也物资不足﹐还是要拨付。
即是说﹐党制度是严格的自上而下﹐反映的是上级的意图﹐不允许下层有自己的打算。
而行政首长则相反﹐因为要考虑到行政的实际施行﹐行政首长需要照顾地方的打算﹐
在理论上﹐行政首长也是地方选举出来的﹐如果地方各派势力都不支持他﹐
那么他是无法进行有效统治的。
所以行政首长的权力来源﹐有赖于自下而上的支持。
这样﹐就达成了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两者间的均衡。
当然﹐出于以党领政、大一统的要求﹐党书记就会比行政首长高一些﹐
即﹐在中国的现状现实﹐中央集权比地方自治更高阶。
不过﹐这种高并非固定﹐依据上下层级的不同﹐
越靠近上层﹐那么自上而下的党书记﹐就越高于自下而上的行政首长﹐
例如国家级与省级﹐党书记是绝对的第一人物。
而越靠近下层﹐那么自下而上的行政首长﹐就越有实权﹐
一个出身当地的村长(村主任)﹐在权力上架空上级派来的村书记(村支书)﹐
并非少见。实际上现在的村支书多数也是当地出身而非上级委派了。
往上一级﹐乡镇长架空乡镇书记也不少见﹐
甚至有的地方﹐乡长镇长才是真正的当地土皇帝(当然也可能太过火而被上级打击)﹐
至于到了县、市一级﹐那就极少有这种架空的情况出现﹐
但党书记与县长市长势均力敌﹐或者党书记斗不过县市长﹐上任不久就黯然他调的﹐
每个省就都有这么几个了。
至于到了省一级﹐四十年来﹐民众但知有省长﹐不识书记何人的﹐
全中国也就一个叶选平(叶剑英之子﹐时任广东省长)而已。
(在原本的宪法中﹐是规定以县组成省﹐行政体制为 省-县-乡 三级﹐
改开的1983年之后﹐才确定为今天的 省-市-县-乡 四级﹐
因为县的自治势力还是比较强﹐而省又中央势力太强﹐两者直接衔接的话并不顺畅)
说回来到基层﹐换句话来说﹐虽然是以党领政﹐但自文革之后﹐重新恢复行政首长制﹐
那么要再出现苏联时代的乌克兰人为大饥荒﹐或者毛泽东时代的人为大饥荒﹐
已经是不可能的了﹐即使中央有这个决定﹐下达到基层也会被消极抵制。
因为地方的当地自治力量﹐已经远强于毛泽东时代﹐
也因此﹐如果说在中国大陆的某个县镇乡村﹐发现跟中央规定完全不同﹐
例如什么在当地官员纵容下的制毒村、性都、额外的税费、党说绿化你砍树、
党说计生你超生成风、党说罚款就好你强迫堕胎...之类的﹐也不出奇了。
县镇乡村越往下层﹐这种事就会越多。
当然﹐现在是这样﹐十年以后会怎样就再说了﹐今年以来打击地方势力的呼声在抬高。
以上﹐就是中共与纳粹同样以党领政﹐而在实操上的区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