傻傻的
要是我就直接报警
然后窃盗是公诉罪
民事部分和解也会影响到判决结果 可能是缓起诉或是缓刑
就算窃盗不成立好了
光是警局做个笔录就搞你搞的死去活来
等你想捧钱上来我再来开个一万两万
不和解倒霉的是你我又没差
讼棍就是这样搞人的
※ 引述《gn01914712 (南港梁朝伟)》之铭言:
: 如果
: 我是说如果,
: 我跑去长兴街学店的宿舍
: 随便借一台脚踏车
: 想说几个小时后还到原处
: 结果车主是个时间很多的肥宅
: 调监视器抓到我
: 联合舍监把我抓到辅导室
: 接着
: 舍监"威胁"我要跟警察说,逼我跟车主和解
: 我迫于被困在辅导室内而交出我钱包里的两千元
: 请问我可以现在去报警说被恐吓吗?
: "使用"别人脚踏车虽然有道德的疑虑可是并没有触犯我国刑法吧?
: 有法律专家可以跟我解释解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