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新闻] 15~24岁爱滋感染者上升

楼主: kiesoIFRS (满天都是陈予新)   2017-01-03 19:27:48
※ 引述《XX9 (米鲁国王)》之铭言:
: 以下政治不正确 请甲级敏感者勿看
: 欲读者请以体制健全方向思考
: 我感觉如果可以让HIV已中标的患病者
: 在大腿内侧 或下腹部 等隐私处
: 做个类似刺青的标记
: 应该有助于公共卫生
: 这么隐私应该没歧视或贴标签问题吧
: 要多隐私 符号多小应该都可以设计
: 性交对象有权知道你的染病状态
: 不是吗
: 要拿健保治疗就用这个交换
: 不是很公平吗
之后可能会推动爱滋除罪化
(将爱滋传染给它人不用受刑罚)
http://www.songyy.org.tw/archives/10501
你们支持爱滋除罪化?
某些人对于爱滋感染者存有一种刻板印象:“爱滋感染者像是会危害社会的生化武器,他
们处心积虑想将体内的病毒‘蓄意’散布出去,‘恶意’造成他人的感染。”然而,绝大
多数的人并没有在生活中认识任何感染者,对于感染者的印象大多来自于以讹传讹的刻板
印象。
 
事实上,已经有愈来愈多的医学证据显示,感染者在稳定服药治疗的情况下,不但可以健
康生活,而且也不具传染能力。站在爱滋防疫的立场,联合国爱滋病规划署(UNAIDS)
2013年便已指出,对爱滋感染者处以刑罚并不利于爱滋防治。如果我们希望爱滋的疫情获
得控制,那我们更该关切台湾这条过度处罚的法律,这是为什么关心“爱滋除罪化”议题
对我们来说是重要的。
 
希望大家有机会能真实的认识身边的感染者朋友,就像我们希望大家带着理解的心来看待
同志,而非用刻板印象去想像同志的生活与样貌。感染者也是一个个活生生的人,跟同志
一样是有血有泪的人,有努力、有脆弱、有欢欣、也会有难过。感染者跟同志一样,都需
要平等的对待,而非莫须有的罪名与污名。
作者: Jameshunter (幻剑)   2017-01-03 19:30:00
只支持垂直 输血 器捐 意外的 其他吃屎
作者: AFjiesen (a0951264875)   2017-01-03 19:30:00
所以?开放爱滋捐血?? 你敢用他们的血?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7-01-03 19:30:00
谁有定义权 谁决定囉
作者: thegreatlcx (PoChun)   2017-01-03 19:31:00
楼菊花传染
作者: Sinreigensou (神灵幻想)   2017-01-03 19:32:00
呵呵治疗过程就是烧大家的健保费
作者: kid1a2b3c4d (陈可勋)   2017-01-03 19:32:00
这在带什么风向@@
作者: Bastain (满洲国专家^^)   2017-01-03 19:33:00
不吃药试试看
作者: IHD (终于要等到时空变异了吗?)   2017-01-03 19:33:00
健保资源无限耶 当然要普渡众生啊 反正有总额 不会倒啊
作者: crescentbell (白水木)   2017-01-03 19:35:00
就跟感冒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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