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在23 号教育部冲场行动中,在教育部外围协助医疗人员的同学。
我们的医疗团队是由六位领有EMT(医疗急救人员)证照,以及自愿协助的三位学生构成。
我们的装备充足(包括担架床、军用担架)有证照的人皆有配戴证照,没有证照的人也有配
戴红色十字臂章。
于24日凌晨四时,警方将教育部门口的群众驱离至济南路时,封锁了中山南路与徐州路的
交接处,并把群众由徐州路方向往济南路驱赶。
于徐州路待命的急救人员一发现警方要进行驱离,欲跟随群众以随时应变,警方却建起人
墙,阻挡急救人员进入,并表示若有意外会再通知急救人员,不然就要延徐州路往下走至
青岛东路,再抵达济南路。我们只好无奈接受,赶至济南路时,群众已逐渐分散。
急救人员秉持有人就救的精神,无论是学生记者民众或警方有人受伤,我们都会给予驰援
。然而,警方却把人命当玩笑,阻挡现场能最快支援的医疗资源及人员(对,台大在隔壁
,但你觉得是已经装备好,离现场30公尺的急救人员快,还是200公尺外,可能还要准备
装备的急救人员快?)
如果在我们因行走警方建议的路线,在我们不在的时间中,如果发生了任何意外,谁负责
?这不是悬问,我希望有个人名或职位的人出来负责。
我们的急救人员领有证照,我们也挂了医疗旗,配戴红色十字臂章,警方绝对很清楚我们
是有能力的急救人员,却执意阻挡,请问正当性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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