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happy138 (正义同学)》之铭言:
: 我自己本身也是法律系毕业,
: 看见许多同行为了赚钱,
: 跑去帮抢劫犯或性侵犯辩护,
: 毕竟现在当律师收入少,
这边提到“法律系毕业”、“同行”是否意图使人误以为你是律师?
明明自己从事补教,怎么会说律师是你同行勒?
说是口误我是不太相信啦
有没通过国考的法律人称法官、检察官、律师为自己同行的吗?
: 身为律师,
: 难道都不会有一丝丝怀疑自己的当事人吗?
: 有没有相关的八卦?
:
八卦就是律师也是人,有各种人
不过在今天制度下,的确很多人是为了“赚钱”才当律师的
但并非全部律师都是如此
有的律师认为,律师是被告最后的希望,律师只能相信自己当事人
有的律师认为,律师不过是帮被告翻译,讲出被告想说的
就像翻译语言一样,不涉及个人道德、感情
(事实上就有律师因为被被告欺骗而感情受伤,只好采取这种态度把自己拉离案件)
也有的律师是人权斗士,案子一定是精挑细选,才会认定为冤案
(当然这种如果被骗,律师也会很受伤的)
当然也有的律师无感,当成纯粹的工作
总而言之,无良律师是有的
但在我经验中,被被告欺骗而浇熄其热血之心的并不在少数
把矛头都指向律师,我认为并不公平,原罪应是骗人的被告
另一个八卦是
性犯罪通常都很难举证,证据往往只有证词
真的很难判断到底谁说谎
这几天PTT不就有告人性侵结果是CCR的,也有怕照片外流而告人性侵的
我听过更扯的是
台湾有一个妈妈
一个女儿被性侵还不会被怀疑
但好几个未成年女儿都被性侵时,就被法院抓包了
原来这妈妈专门叫她女儿交网友,勾引鲁肥宅
等到性交发生后,妈妈就专门勒索男方
以对未成年人强制性交为由逼人吐钱出来
吐不出钱,就等著收传票,永远被冠上性侵犯之名
(虽然本来就不能与未成年性交)
故事结束
(没画面的可以去看日片嫌猪手事件部,就知道这种没证据的案件很难判断)
总之呢,以当时证人反复的证词来看
法院在没有什么证据下还说被告性侵,那才是恐龙法官
你有你的立场,所以相信那个朋友的朋友,尚非不能接受
但律师不是,没有必要与妳义气相挺,我很难同意这三位律师很缺德的说法
:
: → happy138: 我看过案子了!我自己是法律系毕业, 03/26 03:42
: → happy138: 还有基本的法律常识,本案就是法官自由心证。 03/26 03:43
: → linji: 我印象你不是第一次在八卦板讲到这件事情了,不如案号丢出 03/26 03:43
: → linji: 来,看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03/26 03:44
这大概是第二次讲了吧
虽然你每一篇文章都强调你是法律系(现在毕业了)
但你的法律真的不行,摸屁股的色狼都可以被你讲成性侵犯
为什么一直坚持不把判决字号丢出来?
理由是“判决有被害人姓名”?
但(惟)
性自主犯罪不会出现被害人姓名~
可见你法律还有待加强
还是赶快把判决字号丢上来吧,若有冤案,大家可帮你平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