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XSR700 (39.8万不买吗?)》之铭言:
: : 但其实他不是真正支持同性婚姻的!(他自己承认公投投下反对票)
: 不太懂耶 同性恋婚姻为啥要支持?????
: 大法官释宪 就已经有的东西了 公投只是在闹而已
: 你要说别人非知识派我也承认 但是你也在发假资讯
: 根本没有反同性婚姻的公投 内容就已经承认同性婚姻了
: 公投根本就不是在讨论同性婚姻是否要存在 只是想要测风向
: 我两边都投反对 因为这本来就是笑话 干脆也来公投红灯要不要停
: 你很讨厌国民党 但是你也不会说国民党不能组党
: 我对同性恋的态度大概是这样 不喜欢 但是法理上没有不能结婚吧
: 法律的事情就让法律去解决就好了 不难吧
: 当然台湾人要不要用主观去影响法律那就是另一回事
: 一个讨厌吃蔬菜的人 你要他去支持建蔬菜园本来就是强人所难
: 一直说别人支不支持也满笨的拉 法律又不能控制人的主观
: 直接告诉他法律规定就是这样 结束
: 但是不要爱问 又对答案不满意 这样真的是理性吗?
1.释字748虽然肯定同性伴侣的婚姻自由权
但实际立法应该用什么形式保障(民法/民法专章/专法......)
大法官说这是立法院可以自由决定的
原文所指涉的“真正支持同性婚姻”,配合后段所承接的“他自己承认公投投下反对票”
显然原po是表达他不满意柯文哲在民法和专法间选择后者
而不是指柯文哲不支持大法官早已承认的婚姻自由权
相信正常阅读能力者都看得懂原po的意思
并不是发“假消息”
2.释字认为婚姻自由权应受保障
柯确实没办法决定
但公投选项的民法和专法是他可以决定的
而这两个选项背后所代表的价值和意义是什么
公投前反同跟平权两方都表态的很清楚了
如果没有差异
就根本不会搞出这个公投
也不会有一堆候选人在当时选边站
这不是小众话题
相关新闻、报导还有两方各自的动员活动
身为台北市长的柯没有不知道的可能
而他最终也自陈公投投下反对票
那么别人依据他的选择给予评价
也是很正常的事
补充:
看到某人一直跳针人权不能公投
请先搞清楚哪部分的人权不能公投好吗
A.大法官所认定的宪法保障范围(婚姻自由权)
=不能公投剥夺的宪法上基本权
B.保障婚姻自由权立法形式(民法、专法、专章)
=可以公投决定的立法形式
释字748解释都出来多久了
解释文上面写的很清楚吧!?
柯没看懂请你去教教他
投废票只是假中立没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