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经历 来写个心得
有些人会说 【2020真的专法被退了就直接适用民法啊】【有什么不一样 没同婚专法一样可以做伴侣注记啊】
所以来写个心得
结论
户口三等亲(有义务处理你的身后事)<<伴侣注记 <<户籍地里长(所谓的孤尸里长有义务处理)
为何都只身后事呢?
因为【跟生命危险有关的各种文件跟资料都需要三等亲内家属同意+签字】 如果医院联络不到三等亲 还要等户政事务所开门查资料 这时候病危通知书/紧急医疗同意书应该已经变成死亡证明了……
坊间传的手术同意书人人都可以签 跟生命无关的(或是有可能有后遗症的)都有张同意书 那个是人人都可以签
同婚
就是第一等亲(等同爸妈兄弟姐妹)还可以马上签名
这些差异很大但是很多人不知道 我在自己昏倒前也没这么清楚……总之还好爸妈住在半小时车程的地方而且我妈比较疼另外一个儿子所以有手机马上联络 据说等半小时 然后苏醒机率 90% >> 25% 再晚就不用开刀了
很多人嚷嚷着同婚专法如果被退就直接用民法好棒棒
其实某教会党已经提过了
再次提释宪再审 然后再下一个【在未有社会共识前暂缓实施】【再未有社会共识前暂时不撤案但是冻结同婚登记申请程序】
你觉得不可能吗?可以看看死刑 或是重机上国道 都是合法有立法 但是你觉得有没有受阻呢?
退回同婚某些傻子喊的爽 教会已经默默开始走这个再次释宪+冻结的棋 不然你以为教会组装公布什么反同连署名单做什么……
最后呼吁大家要登记要快 真的在手术室外面只能等爸妈来签名才能开始救命(而且知道晚一分钟死亡机率就一直上升)很煎熬 如果同婚被挡住就又要面临这些煎熬了(这些不是我的心得 我是躺着那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