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我想要有小孩....

楼主: romacapri (romacapri)   2019-09-30 02:48: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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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生殖法修法挨批独厚异性婚 同志、单身女也想要个小孩
黄驿渊 2017年09月29日 18:08:00
卫生福利部国民健康署有意重修《人工生殖法》,已草拟代孕专章,
并有意在年底前召开专家会议。不过,国健署主张,现行《人工生
殖法》仅处理“不孕‘夫妻’”,因此在《民法》修正前,不打算
将同性伴侣、单身女性纳入现阶段修法讨论。此举引发同志团体不
满,认为只修“异性恋婚姻”的代孕制度,有违《宪法》平等原则,
不如先回头放宽适用对象,让单身女性及女同志也能使用现行的人
工生殖技术。
《人工生殖法》修法可望在下半年重启讨论,牵涉的议题有两个层
次,一是适用对象,此牵涉性倾向、有无婚姻关系,二是人工生殖
技术要不要增设“代孕”方式。
适用对象上,现行《人工生殖法》只限定“不孕夫妻”,单身女性,
或是同志伴侣都不适用。技术上,只限“妻能以其子宫孕育生产胎
儿者”、且未开放代孕,换言之,只能采体内的“人工授精(IUI)”,
或在体外培养“试管婴儿(IVF)”再植入子宫。因此,像是艺人
小娴这类没有子宫的女性,或因子宫、免疫疾病等原因无法怀孕的
女性,都无法透过代孕有下一代。
然而,国健署草拟的修法版本,并不打算放宽“对象”,而只新增
“代孕生殖之施行专章”,也就是打算开放让无子宫或无法怀孕的
妻子,可采代孕生殖,至于单身女性、同志族群,目前都未列入年
底前的专家会议议程。
释宪已认婚权 为何代孕排除同志
台湾同志家庭权益促进会副理事长蔡尚文说,释宪已肯认同志有结
婚权及伴随的权利,因此代孕不该排除同志,政府若要修法,应把
同志也纳入讨论;但他坦承,代孕议题较复杂,因此建议政府先放
宽人工生殖的使用对象,把现行的不孕“夫妻”,扩及到单身女性
及女同志,让她们也可接受他人捐精。
他并点名行政院长赖清德说,赖当立委时就曾主张让“没有婚姻关
系”的同居男女也可适用借精等人工生殖技术,如今政府不该继续
把人工生殖跟“婚姻、异性恋”绑在一起思考。
“现行的人工生殖法就是跟婚姻绑在一起!”台湾伴侣权益推动联
盟理事长许秀雯也说,我国法律并未禁止“单身收养”,可见从孩
子最佳利益来看,有没有双亲、是不是单亲不是重点,关键在于能
否给孩子经济、心理等资源的支持;况且,单身女性即便不婚,本
来就可透过性行为或滴精方式怀孕,因此,既然已婚女子可以借精
怀孕,为何单身女子不行经评估后开放人工生殖?
她说,大法官释字第748号也明白揭示,根据《宪法》第7条的平等
权原则,不能因“性倾向”而有差别待遇,若只限异性恋的已婚女
子可借精、代孕,但同志却不可以,已违反释宪精神。
有人质疑孕母会遭剥削
对于代孕,民间团体意见不一,包括台湾女人连线、儿福联盟、励
馨基金会过去都曾明确公开反对;至于挺同团体,内部意见也歧异,
有人认为只要确保代理孕母的自主性、配套够就没问题,但也有人
对于孕母可能遭剥削有很大疑虑。
妇女新知基金会开拓部主任林秀怡便对代孕制度保留。她批评,妇
女团体过去在公民会议上就对代孕制度提出多项质疑,包括会对孕
母产生剥削等,但历任政府并无释疑,如今又说要讨论修法,看来
只是打假球;且当年说要推代孕的理由是“少子化”,若真的在乎
少子化,应该要把生育跟婚姻脱钩,先放宽单身女性跟女同志也可
借精。
蔡尚文表示,代孕须更细致的讨论;在确保孕母的自主权下,可同
意代孕入法,例如契约内容、医疗决策,甚至委托方与孕母意见不
一时,必须要有机制可以保障孕母权益。
许秀雯则认为,开放代孕,的确面临商业利用或女体商品化的质疑,
但许多女同志伴侣就是采“A卵B生”方式怀孕(女同志A的卵子成功
授精后,透过“试管婴儿”再植入女同志B的子宫生产),这也是
代孕形式的一种,但她们却是相爱的伴侣,因此她不同意代孕者就
一定会是弱势或遭剥削的女性;若社会担心代孕被滥用、权益受侵
害,就应讨论配套,而非裹足不前、看不见人的异质性与需求。
许秀雯也坦言,相较于现行的捐精等人工生殖技术,代孕因涉及孕
母的第三方权益,的确须更细致讨论、要有好的配套;但相较台湾
原地踏步了20年,国外相关政策的利弊已可供参考,因此“应朝开
放方向来讨论”,包括同志、单身女、代孕都应同步纳入,“权利
的争取没有谁排挤谁的问题”,她认为有相关需求的族群应联合起
来,多沟通、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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