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刚好有朋友询问宪法与行政法老师,所以简单针对“会不会因为被国民党修掉,而导
致民法直接适用有问题,使同性无法结婚”做个说明:
原则上很难会有法律真空的状态,因为立法院通常会用一个性质类似的法律去替代现在的
748施行法。但是如果真的如命题所述的那个情况,立法委员只单纯地废弃748施行法,那
可能能否直接适用民法还有疑义。
老师个人是认为,基于宪法保障人民权利的面向观之,应该可以迳适用民法,待新法制定
时,须一并处理当时用民法结婚的关系,与现行的法秩序要一样。
但这是老师单就法学简易的见解,实际上会发生什么事情,还是要看大法官和立法者之间
的拉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