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根据我有限的法律知识来试着解答
: 我有很多法律上的疑惑,藉著这个讨论串请教一下。
: 1. 可否修恶?
: 依照宪法 23 条,
: 以上各条列举之自由权利,除为防止妨碍他人自由、避免紧急危难、维持社会秩序或增进
: 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 只有四种条件下可以限制人民的自由权利,但是,
: 究竟结婚的权利属于宪法 23 条所保障的列举的自由权利吗?
: 如果是,似乎找不到那四种条件来进行修恶。
: 如果不是,则依照宪法 22 条
: 凡人民之其他自由及权利,不妨害社会秩序、公共利益者,均受宪法之保障。
: 白话:
: 到底结婚是不是宪法所列举的自由权利?
: 如果不是,
: 那么宪法可以做到的制度性保障,可以到哪个层级?
: 所以接下来的问题是?
依据748号解释 婚姻自由是宪法第22条所称的权利,还有第7条的平等权
所以根据以上解释,立法者只能订定出与民法婚姻相同的同性婚姻制度
至于你问的可否修恶,则是属于政治实践上的问题,我只能说政府的
任何一个部门都有遵从宪法的义务,所以在应然的层面上,立法者不能修恶,
但实然上他们可能会这样做
只是修恶之后,人民可以在根据修恶后的法律去打释宪
: 2. 可以修恶。但是,宪法能保障到什么程度?
: 宪法绝对可以保障的是,释宪字第 748 的内容
: 但是 748 所保障的内容,也会因为对于 748 的 法律解释的不同(也就是所谓的文字游
: 戏)或是现况(例如公投)而有所差异
: 理论上,法律可以订的比 748 的内容还优,但是现况是不可能的。
: 可以确定的是,法律不能修的比 748 的内容还差,
: 如果修的比 748 差,
: 在实际程序上,可以依照违宪审查的法律程序来进行确认
: 白话:
: 拿自己的案例去打官司,
: 看能不能翻案?
这边先说明一下 违宪审查的标准有分 轻度 中度 严格 三种标准
因政府干涉人民自由或权利的程度而有所差异
748讲得很清楚 因为同志是弱势 所以性倾向的审查标准是严格审查
也就是说 政府要干涉同性婚姻自由 你最好提供一个非常非常非常合理的理由
否则我就会用最严格的标准来审查你 法律就很容易被宣告违宪
: 3. 倘若修恶,那么
: 3.1 是否有信赖保护原则的问题?
: 在 524 后结婚的人
: 原本依照现在 748 施行法享有的权利
: 却在修恶后被剥夺,
: 是否可以主张信赖赖保护原则?
: 白话:
: 因为当初相信自己有这项权利,
: 所以才选择结婚
: 但是修法之后权利被剥夺,
: 是不是该补偿?
法律原则上是不会溯及既往
所以在修恶之前的同志伴侣仍然适用修正前的法律
这跟信赖保护原则比较没什么关系
: 3.2 是否有从优原则?
: 白话:
: 修恶后,虽然权利被剥夺
: 但是,实际适用法律时,
: 会从过往的法律中,选择对于当事人最优最有利的方案,亦即,
: 就算修恶了,还是会依照现在这个 748 施行法来做
: 所以修恶与否根本无关痛痒
同样,这个还是政治角力跟实践的问题
如果修恶,同志伴侣到底是可以直接依据748还是修恶后的法律来结婚
这个只能留待大法官来决定
: 3.3 法安定性问题
: 白话:
: 假设,
: 2020 政党轮替,国民党执政,修恶
: 2024 政党轮替,民进党执政,修好
: 2028 政党轮替,国民党执政,修恶
: 一直无限循环,所以,
: 到底要浪费多少我们纳的税?
: 朝令夕改人民受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