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专法不过会怎样?

楼主: momocom (momocom)   2019-02-22 18:46:21
也给没有A+宁愿不要专法的社会正义战士参考一下
同婚权益从法律上来看,一般有五个指标:
承认共同伴侣关系
承认同性婚姻
收养子女
公开服兵役
反歧视法律(反甲连再嚣张啊)
目前五个都做到的国家全世界不知道有没有一只手,我只知道荷兰
德国通过同婚了,但共同收养还在国会审议(法律人的祖国)
芬兰也允许同婚。但收养部分和台湾专法相同
意大利连同婚都还没有,但有部分反歧视法律
美国承认同婚,但川普反对服兵役这部分
如果真的要A+100分,光是民法收养还不够的
但你一定坚持要一步到位不然不要,请问要等几年?
要怪的人太多,那就怪郑成功吧
作者: chihchuan (Andy)   2019-02-22 18:48:00
哈哈哈哈哈 推一下
楼主: momocom (momocom)   2019-02-22 18:52:00
抱歉修正一下,三普是反对变性人服役不是同性恋者但他的行政命令被最高法院判决无效现在不知怎么样了
作者: bluepal (小白)   2019-02-22 18:56:00
你不知道很多人报告没有A+就不交,考试没有100就不考吗?
作者: beauty988 (解不开的绳结)   2019-02-22 18:58:00
先求有再求好,对某些人来讲似乎很难向前走一小步的退让,是不代表全盘放弃的
作者: bluepal (小白)   2019-02-22 19:00:00
https://reurl.cc/2LW8O像这位美女可能考试都不及格。
作者: beauty988 (解不开的绳结)   2019-02-22 19:00:00
这次考试拿到A-,下次可能就拿到A+了,大家一起努力好吗
作者: NaoSensei (ナオ先生)   2019-02-22 19:01:00
下面有人会说,专法就是歧视
作者: clifflee (亚尔萨斯)   2019-02-22 19:04:00
帮momocom补充,三普的禁令目前是可以执行的但下级法院的法斗还在跑,最高法院只是放行法斗期间可禁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2-22 19:06:00
没有A+就不要的话,那就直接收0分。要收0分就自己收吧,不要拖同组人下水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9-02-22 19:07:00
德国继亲收养没有限制亲生,谢谢。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2-22 19:08:00
即使你不结这种你认为歧视的婚(还是你虽觉得这是歧视,你也会用这来结?),还有一堆人等著结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9-02-22 19:08:00
继亲收养和共同收养是两回事,不要混作ㄧ谈了那就你们那堆人去努力就好了,其他人闭嘴,很合你们意不是?我文章都删了还不满意吗?
楼主: momocom (momocom)   2019-02-22 19:09:00
对,所以我没说和台湾相同但共同收养还在审,就是歧视呀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9-02-22 19:09:00
还是就连不爽支持都该死,都叫背刺民进党?
楼主: momocom (momocom)   2019-02-22 19:10:00
所以德国同婚根本是假的。更何况还用专法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9-02-22 19:11:00
继亲收养是妥协的替代,台湾现在是连替代都有缺失。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2-22 19:11:00
谁阻止你讲?人家只是跟你持反而已,何况你也持续再讲啊,公共论坛就是如此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9-02-22 19:12:00
无所谓啦。反正你们只是要结婚,不在意其他事,何必管那么多,台湾如果禁止同性恋服兵役,应该一大堆人开心呢。
楼主: momocom (momocom)   2019-02-22 19:13:00
如果没有共同收养就翻桌,德国现在还在生活伴侣法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9-02-22 19:13:00
所以有人说要共同收养吗?板上有人主张草案必须有共同收养吗?
作者: rockyfan (可惡!欣亞爛POWER)   2019-02-22 19:14:00
其实没有人说不在意收养,只是目前就是未谈到收养,所以政府也没有多扩大解释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9-02-22 19:15:00
大家期待草案纹风不动的三读,那就那样吧。我推文可没提到我发的文章的诉求唷。草案已经写死收养了唷不是没有提,没有碰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2-22 19:16:00
先求有再求好?基本上,我觉得这草案不只是”有”而已,根本已经接近”好”了,只是没到完美的好罢了,要完美,未来一步步努力,随着社会的进步(是的,现在这社会还是不够进步),会到完美的A+
作者: NaoSensei (ナオ先生)   2019-02-22 19:17:00
所以不能收养的话你连结婚的权利都不要了?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2-22 19:18:00
要争到最好是人性,但要是人家没给你最好也不是别人的错执政党政府的这草案对得起良心了,当然还是会有人不满意
作者: rockyfan (可惡!欣亞爛POWER)   2019-02-22 19:22:00
换个方向想,我们至少可以先进步到“不用讨论婚姻,然后开始谈收养”的新状态
作者: beauty988 (解不开的绳结)   2019-02-22 19:24:00
只是"草案",也还没3读,未来还有很长久的时间和空间可修法,法律文字写死了,未来还是可能会修改的有些不足之处,就看大家的努力囉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2-22 19:30:00
基本上立院审查时能守住目前草案的范畴,那基本就是胜利了。修的更善是理想,修的更恶是可能
作者: beauty988 (解不开的绳结)   2019-02-22 19:36:00
能否守住目前草案的范畴仍是未知数,不如拿起你手边的电话,动用你手边的键盘,向你选区的立委诸公们表达支持和期望,实际的作为我想会有效的
作者: afv (魁羽)   2019-02-22 19:41:00
怪郑成功?望向印尼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2-22 20:08:00
国父?
作者: wegoeni   2019-02-22 20:13:00
专法是歧视隔离很多人都同意,但我觉得进了很大一步,可以给些支持,并乐观期望持续进步。
作者: banbee100 (BB)   2019-02-22 20:29:00
别说全部到位了,目前这个草案只是出政院还没进立院改(砍)呢…
作者: Sayd20   2019-02-22 20:44:00
如果是按照当初设专法的逻辑是歧视没错 但这次民法超连结我是觉得还好 妥协后最佳方案
作者: ksng1092 (ron)   2019-02-22 22:09:00
我是觉得这种把"要更多的先当成敌人"方式很不好...在将来若能有更多,还是要归部分功在要更多的人身上啊
作者: rockyfan (可惡!欣亞爛POWER)   2019-02-22 22:39:00
要更多(X 这盘我不要你重弄一份我要的(O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2-22 22:42:00
要更多也不是在这时间点要,毫无战术
作者: ksng1092 (ron)   2019-02-23 00:48:00
把这些人当敌人难道就是战术了吗...这种"就把你当敌人"的态度不就是一直在鼓吹不要有的??结果证明了"把你当敌人"行为是合理又正当的XD
楼主: momocom (momocom)   2019-02-23 03:13:00
没有专法,到时候就是看各县市户政事务所的良心了
作者: santorini94 (santorini94)   2019-02-23 11:01:00
一步一步走,累积起来,我们就走到终点了。
作者: balamu (芭乐拇)   2019-02-23 16:11:00
要怪的人太多,就怪郑成功XDDD
作者: umano (ぎゃああああああああ)   2019-02-23 16:49:00
郑成功挺同 by决战热兰遮
作者: eminem2003 (QW)   2019-02-24 01:28:00
其实现在这样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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