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请益] 专法不过会怎样?

楼主: momocom (momocom)   2019-02-22 17:50:26
※ 引述《SredDonita (S红_多妮妲)》之铭言:
: 如题
: 根据释宪案,如果5/24没有修法,结果就是直接使用民法,对吧?
: 那这样和专法有哪些差别?
: 目前有看到有人分析,专法和民法有部分差异,且那些差异未必是好的。
: 可看起来似乎大家比较希望专法三读通过,
: 而不是专法三读失败,用释宪解释使用民法?
: 是直接使用民法成婚,可能还是有其他法的"夫妻"相关法规,有适用争议吗?
逾期未完成相关法律之修正或制定者,相同性别二人为成立上开永久结合关系,得依上开
婚姻章规定,持二人以上证人签名之书面,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释字478只说“向户政机关办理结婚登记”,没说这个登记效力如何,是否准用民法结婚
以及相关法规所有规定(继承 离婚 扶养 报税...)。
然后就变成有争议的案子都要上法院解决,主张婚姻成立的还是举证一方(举证之所在,
败诉之所在)
如果你碰到一个同情同婚的法官,那算还好。如果碰到一个萌萌法官...
甚至极端一点想,如果专法没过,你要怎么去登记?拿释字478给户政事务所公务员看?
如果他两手一摊:“上级的规定还没出来喔”(县市长反同”“电脑软件还不支援喔”,
你能怎么样?咬他?记过?
到时候你只能从诉愿 再诉愿 行政诉讼重新开始,然后祈祷碰到一个同情同婚的法官。
我都可以预见如果专法没过,525的报纸标题:
“同婚登记首日上路,全台不同调。”
“电脑软件不支援,G奶正妹情侣户政事务所泪崩”
“同志Vicent Huang痛斥:蔡英文就是个骗子!”
“祁家威:我这辈子不会再支持民进党!”
所以不要再做梦什么专法不过可以依民法自动结婚了,看到脸书还有同运团体在鼓吹“专
法就是歧视”“没有A+宁愿不要”“反正没专法也可以自动结婚”,我都不知道要讲什么
作者: uka123ily (NUNCA MAS)   2019-02-22 17:55:00
直接适用有可能不同调没错,但时间压力是在萌萌身上
楼主: momocom (momocom)   2019-02-22 17:58:00
在萌萌身上?别闹了专法没过=同婚失败,请大家重新努力
作者: bluepal (小白)   2019-02-22 18:05:00
时间压力在萌萌身上???你有想过要登记结婚的人吗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9-02-22 18:05:00
无所谓。反正我不是为了结婚支持婚平既然大家觉得亲权可以退让,那专法还是民法都无所谓了。
作者: Sayd20   2019-02-22 18:08:00
你现在不退让可能什么都没有 700万票谁敢碰
作者: SredDonita (S红_多妮妲)   2019-02-22 18:11:00
什么都没有也无所谓,反正有也是捡到的,没差干脆都不要算了省得被说背刺民进党之后民进党选输,又说都是同婚害的要主权不要同婚很好啊,先国家正常化或是台独再谈同婚吧。
作者: ADYex (寵物狼音樹)   2019-02-22 18:21:00
楼上说不是为了结婚而支持的那位,我本来有转发你的文章,试着让我的朋友知道同志亲权的重要。虽然现在退让,不代表大家不重视,而是想要一步一步前进、把权利慢慢拿到手。看到你删文然后还说这种话,实在让人很难过。如果可以的话,当然每个人都希望能够真正平等,但问题是700万人就是摆在那边,难道跟700万人硬干就能马上让同志已收养的孩子获得权益了吗?
作者: white9cat (九命)   2019-02-22 18:30:00
是啊,700万,所以我说无所谓啦。既然觉得可以退让,那就算继亲收养在增修法条时被拔光,也不奇怪。收养本来就不在748范围,我知道,所以我只提了草案目前已有,但是尚有不足的东西。但是似乎对不少人而言,那样的微调都是过多的。我干嘛那么累,反正就算没有,同家会也会打释宪,我贴文转文有什用,只是让人觉得贪心,无理取闹,得寸进尺而已。
作者: ADYex (寵物狼音樹)   2019-02-22 18:39:00
如果为同志已收养的孩子们争取权利,对你来说是这么容易可以放弃的事情,那我也没什么好说的。只是想让你知道,原本真的有人认真看了你的文,也觉得很重要,然后有试着帮忙。我不要继续在这篇下面多谈这个了,也跟原PO说声抱歉。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2-22 18:48:00
是萌萌要结婚还是同志要结婚,时间压力在谁身上?
作者: NaoSensei (ナオ先生)   2019-02-22 18:48:00
我只觉得有人一直大声嚷嚷退让宁肯可都不要的话,那把一路奋斗过来的人当什么如同A大说的,现在退让不等于放弃,但是你不退让,现在可是0啊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2-22 18:54:00
有些人好像不晓得己方的处境,还以为公投大胜,所有人都要配合似的。这草案目前看来并没有违反释宪意涵(有也不可能成立),要争到满、要争到用民法,只能说你继续,不过庆幸的是大多同运团体并不是这么想的。不晓得说干脆都不要的是啥意思?
楼主: momocom (momocom)   2019-02-22 19:34:00
有些人误认都不要就可以“自动”适用民法结婚
作者: jengjye (建)   2019-02-22 19:59:00
都把后续会遇到的情况列清楚了那些人还在嚷嚷嫌东嫌西说干脆都不要做要等适用民法....
作者: newby321 (子虚乌有)   2019-02-22 21:53:00
若行政院的施行法没过,问题不会是出在同运团体,只会出在亲护家盟的国会议员喔“并于登记二人间发生法律上配偶关系之效力”,释字有说会发生等同配偶关系之效力
作者: jmt1259 (船桨)   2019-02-22 23:17:00
电脑不支援太夸张了不至于那样,我想万一没有修法直接适用民法后问题会出现在收养继承之类的地方
作者: lunarblue ( )   2019-02-23 01:05:00
电脑不支援的确有可能,原本字段就是设计给一男一女的
作者: newby321 (子虚乌有)   2019-02-23 01:21:00
那不是问题,而且有纸本作业
楼主: momocom (momocom)   2019-02-23 03:09:00
我的意思是可以用低阶的行政内部规章架空高阶的宪法和解释法律上这叫宪法破弃,不是有了大法官解释就无敌法律除了应然的有效性,还有实然面的实效性
作者: ksng1092 (ron)   2019-02-23 03:15:00
而且"技术性违宪"会受到什么处罚或是强制修正吗?不会啊
作者: santorini94 (santorini94)   2019-02-23 11:12:00
有专法的法条,至少同志去户政机关登记时理直气壮,不容易被用任何手法拖延刁难。
作者: jmt1259 (船桨)   2019-02-23 18:46:00
可以参考奥地利同性婚姻,他们也是宪法法院裁定现行法律违宪,必须要修法,但政府不积极拖到期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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